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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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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9,8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6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所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以及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价格7.12元/股对应的2015年发行后市盈率为14.67倍,低于2016年7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R85新闻和出版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77倍。

发行人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截至初步询价截止日2016年7月22日(T-3日)(含当日),发行人H股收盘价、前5日、前10日和前20日收盘价均价折合人民币分别为7.18元/股、7.30元/股、7.43元/股和7.27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低于折合为人民币的H股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同时也低于发行人H股价格,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请投资者务必关注“中止发行”的投资风险。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出现《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之情形,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的;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为64,517.51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281.52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5,764.0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4,517.51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8、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