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乾安县支行(以下简称“乾安支行”)因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存在保证合同纠纷,先后通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了索普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27,044,160股。详情及后续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5-003、临2015-018,以及临2016-016。

2016年7月26日,索普集团告知本公司,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于201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索普集团持有的22,401,760股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

另外,对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查封的,索普集团持有的4,642,400股本公司股份,因索普集团和上海儒仕提起上诉,需等吉林省高院二审结束后按照法院判决处置,该案件预计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截止本公告日,索普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7,954,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1%,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7.31%。剩余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为5,669,539股,占索普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的3.38%,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