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09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年7月25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2016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刘志峰出售其所持有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90%的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向易刚晓购买其持有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向广发信德、复兴长征、珠海康远及肖倚天等18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四川执象网络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内容详见2016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相关问题的答复内容,并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3日披露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0号)的回复》和《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6年7月23日披露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已提示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阅知。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