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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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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注:根据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洪剑峭现任复旦大学会计学系系主任,但并不属于复旦大学党政领导干部,亦不属于直属高校及其院系等副处级以上干部,因此不存在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教人厅函[2015]11号)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所披露的兼职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八、发起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上影集团

公司名称: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261.6049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仲伦

成立日期:1996年3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595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影集团持有发行人267,454,673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95.5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上影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电影、电视故事片、教育片、纪录片、资料片、广告片的制作、洗印、发行、代理、发布及衍生产品开发、销售,组合演出,布景设计制作,服饰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生产、销售、租赁,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影院经营,停车场(库)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影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影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499,556.83万元,净资产为302,984.31万元,2015年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5,635.01万元。

2、精文投资

公司名称: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5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澍钢

成立日期:1995年6月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88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精文投资持有发行人12,545,327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4.48%。精文投资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除专项规定外的国内贸易批发,零售,停车场,文化筹备策划组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精文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精文投资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512,024.81万元,净资产为463,283.86万元,2015年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1,111.15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影集团,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原持有上影集团100%的股权。持有上影集团股权时,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委托上海市委宣传部监管的以文化广播影视为主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原亦为上海市国资委。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产权[2014]49号),文广集团持有的上影集团100%股权已划转至上海市国资委,并委托上海市委宣传部监管。上影集团的股权划转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讨论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除已注明,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达到97,589.01万元、122,475.66万元及164,396.76万元。近年来,公司的总资产实现快速增长,2013年至2015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29.79%,主要是由于:①中国电影行业票房近年屡创佳绩,本公司的经营规模亦迅速增长,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4,444.40万元、17,160.63万元和20,017.16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7.72%;②报告期内,发行人实施了一系列收购,包括收购上海华威影城100%股权、华影公司11%股权和重庆越界30%股权。截至2015年末,本公司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长41,921.11万元,增长34.23%,主要来自于公司:①2015年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大幅增加导致现金净增加30,917.24万元;②由于电影发行和院线发行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4,015.81万元;③对华影公司持股比例由3%增至14%,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4,720.00万元。

公司整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总体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32%、62.88%及52.04%。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与电影行业及公司自身业务特点有关:①本公司下属电影院以租赁房产为主,除正常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以机器设备为主)外,无需投入大量长期资产;②本公司曾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多家公司股权,为了进一步夯实市场板块一体化的整合,优化管理结构,本公司专注于现有影院的业务提升,稳步实施影院装修升级及设备采购,固定资产投入稳定;③本公司经营的大部分影院处于成熟运营阶段,盈利规模逐年增加,考虑到个人消费者直接付费购票观影的交易模式直接,货币资金较为充裕,资产流动性较高。

2、盈利能力

随着近几年电影产业的持续发展、进口大片的增加以及居民对文化消费的诉求不断提高,本公司的业务量也不断扩大,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9,430.44万元、70,294.92万元及90,017.86万元。随着收入的增长,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大幅提高,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4,444.40万元、17,160.63万元及20,017.16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6.17万元、16,140.06万元及19,276.96万元。

总体来看,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体呈现出增长态势。2013年度至201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3.07%、18.48%、17.72%和17.23%。

3、现金流状况分析

(1)经营活动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755.59万元、24,706.65万元及30,917.24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16.00%、143.97%及154.4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充足,符合本公司业务主要面对个人消费者、现金流充裕的特点。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7.31万元、-4,125.69万元及-26,735.97万元。

2013年度,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了3,404.41万元,同时不存在收购子公司或联营公司的因素影响,因此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

2014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218.38元,主要是因为2013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上影依普亚等4家公司并取得相应子公司的现金,而2014年度并无该等交易,取得子公司原持有现金之和为0元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2015年度,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支付重庆越界、华影公司的股权收购款)支付的现金增加了9,605.60万元,因此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18.32万元、-6,980.81万元及2,073.38万元。

2013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18.32万元,主要来自于:① 本公司新增借款14,461.37万元,同时偿还10,600.00万元借款,净流入3,861.37万元;② 当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538.71万元。

2014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980.81万元,主要来自于:① 本公司偿还债务净流出2,745.33万元;② 当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226.85万元。

2015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88.57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借款33,755.95万元,同时偿还26,564.08万元借款,净流入7,191.87万元。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种类目前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同时派付。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2,667.68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3,598.79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2015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4月,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过,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享有,因此,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进行2015年度利润的分配,并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于2016年度中期以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为基数,以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以及发展计划,在综合考虑包括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以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等内部因素,制订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自《公司章程(草案)》生效后开始实施)。通过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诉求,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以及合理性、科学性。

根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

(1)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2)股利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发放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考虑到目前公司所处阶段属成长期,若有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4)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周期

公司每三年将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当时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应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制订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审核意见。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提供现场、网络投票(条件具备时)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6)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应当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资本性支出、业务规模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其他日常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把握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推动公司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7)公司控股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上影股份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的子公司已经完成了股东决议、公司章程的修订等程序,制定了新的股利分配政策。其余子公司正在积极履行法律程序,明确利润分配方案。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有效保证了上影股份获取充分的可分配利润,进而保证了上影股份股东股利分配计划的有效实施。

(8)2012-2014年年股利分配规划

未来三年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时期,公司将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后,公司可以另行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考虑到目前公司所处阶段属成长期,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目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依据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程序履行分红议案的决策程序。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日,本公司主要有43家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4家合营企业和12家参股公司(其中上海上影演员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本公司下属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1、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和院线成立于2002年9月28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4幢13楼01区,经营范围为:影片发行放映,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影放映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上海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数字院线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安福路322号,经营范围为:电影发行(见许可证),放映设备的技术维护,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艺术品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宁波联和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联和成立于2003年10月22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住所为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818号(创新128广场)24幢16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限下属分支机构另地经营)。(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零售;房产中介服务,广告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联和院线持有该公司54%的股权,宁波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46%的股权。

4、上海上影依普亚影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上影依普亚成立于2009年8月25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虹桥路1号6楼01-06室,经营范围为:影院建设方案设计咨询(影院建筑设计除外),影院经营管理技术服务,影院放映设备、影视器材、摄影器材、音响设备、照明设备、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除文物)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EPT EAST Inc.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5、上海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影城成立于1987年9月26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77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60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库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卷烟、雪茄烟、文教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百货、五金交电、皮革制品、服装,销售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灯光系统设备销售、租赁(除金融租赁)、安装(除特种设备),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议服务,票务服务,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超极电影世界有限公司

上海超极电影世界成立于2000年9月15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肇嘉浜路1111号美罗城,经营范围为:经营电影院及配套的数码摄影,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酒类零售(5楼食品销售专柜),电影放映,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及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上海永华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永华影城成立于2002年1月28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虹桥路1号6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咖啡厅,酒类零售,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及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南京上影影城有限公司

南京影城成立于2004年2月24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8.8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9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零售,影院投资管理;影视技术的开发、咨询;影视、音响、舞台设备及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物业管理;柜台及场地出租;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软件设计、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和院线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9、昆明上影永华电影有限公司

昆明影城成立于2007年7月30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99号昆百大A座7楼8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按《餐饮卫生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国内各类广告的发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成都上影电影城有限公司

成都影城成立于2007年1月10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9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会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杭州上影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杭州影城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303号四楼,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玩具、文具、工艺品;国内广告发布(除网络和新闻媒体)。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广州上影联和电影城有限公司

广州影城成立于2010年2月12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08号自编2号四楼A4-10,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宁波海上影城有限公司

宁波影城成立于2009年11月3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商业广场F303商铺,经营范围为:影剧院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9年11月);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以及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服装、玩具、饰品的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EPT EAST Inc. 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宁波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9%的股权。

14、上海上影光启影院有限公司

上海光启影城成立于2010年9月26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衡山路838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物业管理,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及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上海光启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15、上海南桥海上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南桥海上影城成立于2010年10月28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齐路228-288号上海百联南桥购物中心二期B幢4楼,经营范围为:在公司注册地内从事电影放映,配套提供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及纪念品的零售,咖啡厅;柜台及经营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EPT EAST Inc.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16、上海喜玛拉雅海上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喜玛拉雅影城成立于2011年2月21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88弄喜玛拉雅中心7-8楼,经营范围为:在公司注册地内从事电影放映,配套提供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再加热类))及纪念品的零售,柜台及经营场地出租。(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EPT EAST Inc.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17、黄山上影电影城有限公司

黄山影城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黄山商业步行街A区5幢302、303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会议服务(不含行政许可);工艺美术品、玩具销售;国内各类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8、上海影城宝山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影城成立于2012年5月17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永清路700号宝山体育中心综合篮球馆一楼,经营范围为:展览展示服务、文教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百货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零售;2K数字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上海上影江桥电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江桥影城成立于2012年6月28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2300弄288号7号楼4层,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电影城管理,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工艺美术品、玩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上海上影南桥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南桥影城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681-707(单)号4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影院管理,会务服务,从事影视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舞台设备的批发、零售、安装,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礼品、玩具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1、湛江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湛江影城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8号金沙湾广场F3-04至F4-04,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有效期至2018年4月23日);零售(有效期2017年4月26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影院投资管理,会议服务,影视领域内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销售、租赁、安装:影视器材、舞台设备、音响设备、照明设备;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江阴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影城成立于2014年1月26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元,住所为江阴市长江路197号303,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以上项目均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3、长沙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绿地影城成立于2014年5月21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商业裙楼3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广告设计;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公司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外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杂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4、成都上影时代天街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时代天街影城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89号16栋4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院管理服务;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的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形象设计;市场经营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0日)(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有效期至2017年9月3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5、无锡硕放上影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硕放影城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新区硕放通祥路香梅硕放商业广场1至5号三楼。经营范围为:影院管理;电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6、苏州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吴江金球影城成立于2014年8月4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鲈乡北路创业桥堍。经营范围为:电影院管理;电影院投资;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庆典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7、上海上影真北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农工商118影城成立于2014年8月11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3199弄24号楼1060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除金融租赁)及安装,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除专项),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8、无锡东港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东港影城成立于2014年9月5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东港镇健康路和香山路交叉口红豆东港广场北地块二期2号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院管理;影视制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9、北京上影京周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房山绿地中心影城成立于2014年9月22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1号院7号楼3F-18,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租赁、安装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设备;销售日用杂货、服装、工艺美术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放映;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现场制售爆米花、冷热饮)。(电影放映、餐饮服务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0、无锡崇安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崇安红豆影城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东路531号无锡红豆商业广场三楼,经营范围为:影院管理;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电影与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设备、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日用品、服装、工艺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司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零售;点心和小食品类的制售(限爆米花制售);冷热饮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1、昆明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银海尚御影城成立于2015年1月4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桥路201号银海尚御小区S-1栋3-4楼,经营范围为:电影院管理;电影放映;影视制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及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常州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上影影城成立于2015年3月3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住所为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588号月星环球商业中心4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院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售冷热饮;影视器材、灯光音响设备的销售、租赁及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3、西安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上影影城成立于2015年4月15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住所为西安曲江新区新开门北路888号龙湖紫都星悦荟3楼,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食品加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管理;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务、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4、大连上影电影城有限公司

大连影城成立于2015年5月19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香二坊134号百年港湾奥特莱斯A2区二、三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经营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5、嘉兴上影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影城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与越秀南路交汇处八佰伴购物中心地上8-9层,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管理;电影放映;会议及展览服务;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影机械、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的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食品的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6、上海上影华威影城有限公司

上海华威影城成立于2005年8月17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0.009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南京西路2-68号12楼,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影院投资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灯光系统设备及租赁(除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7、青岛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金狮影城成立于2015年9月21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乙金狮广场购物中心,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依据文广新局核发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电影院管理,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销售、租赁和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筹建期至2016年9月16日,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8、北京影龙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影龙影城成立于2016年1月6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7号院1号楼3F-Z2、4F-Z2店铺,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销售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租赁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灯光系统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放映。(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9、沭阳上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沭阳影城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住所为沭阳县台州南路1号乐之地商业中心广场4楼,经营范围为:电影院投资管理;电影放映;会务服务;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灯光系统设备销售、租赁及安装;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礼仪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0、天津天河上影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天津天河影城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和平路263号天津天河城第八层809号商铺,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影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礼品、舞台设备批发兼零售;舞台设备安装、食品销售、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1、上海上影百联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上影百联成立于2016年2月19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01号10楼1001室,经营范围为:影院管理,电影放映,物业管理,从事影视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器材、音响设备、舞台设备及灯光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

42、辽宁新玛特永乐电影城有限公司

辽宁新玛特影城成立于2003年11月12日。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1号7楼,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工艺品零售;广告制作(电脑)、代理、发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和院线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

43、天下票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天下票仓成立于2013年11月12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禹路1028号203-2室,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票务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从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除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玩具、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皮具、家居用品、床上用品、体育用品、音响设备、工艺礼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汽车配件(除蓄电池)、灯具、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电脑图文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4、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影影视科技成立于2014年7月17日,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219号4幢楼4078部位,经营范围为:从事影像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智能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信器材、通讯器材(以上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第38-41项为2016年新设立公司,无2015年财务数据。

注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于2016年3月4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11002号审计报告。由于申报会计师并未对所有子公司单独进行法定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子公司数据时标记为未经审计。

注3:联和院线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先期投入上海江桥影城、湛江影城,并根据实施情况,在原有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对于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减少了原拟投资的三家影院,因此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较新建影院项目投资总额减少8,730万元。

注2:上海光启影城的改造将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影光启影院有限公司实施,该公司由本公司与上海光启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本公司将与上海光启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光启影城同比例增资,因此投资总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

注3: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注4: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天下票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注5:新建影院项目投资计划不包括租赁押金。

注6:投资计划以各项目起始年度为准,各项目投资计划第一年并非同一日历年。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新建影院及影院升级改造

1、新建影院项目

本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影院规模,扩大公司影院投资及经营业务的市场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有效促进公司在发行放映产业链中的垂直一体化协同发展效应。根据投资计划,公司拟在13个城市投资建设32个现代化多厅影院。项目建成后,本公司自有影院将达到64家以上,拥有至少437块银幕,分布在全国13个省级行政区的22个城市。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76,915万元,其中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68,185万元,预计在4年内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第一年拟投入1,084万元,第二年拟投入9,115万元,第三年拟投入36,580万元,第四年拟投入21,405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注:投资概算合计包括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68,185万元与上海江桥影城、湛江影城项目中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400万元。

公司将市场划分为I(一线城市中心市区)、II(一线城市卫星城区)、III(省会城市和江浙经济发达城市中心城区)、IV(省会城市和江浙经济发达城市卫星城区)四类,按照各类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假设指标,并根据项目建设规格、周围经营环境及竞争情况对各项假设进行细节调整。影城的收入主要由票房收入、售品收入、广告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票房收入由平均票价和观众人次决定。观众人次根据影城所在商业物业核心商圈的常住人口数量乘以观影系数进行预测。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8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注,运营期5年。基于上述假设,新建影院项目效益指标情况如下:

注:虽然项目建设期涉及4个会计年度,但最后一批影城均在2016年一季度内开业,当年的运营时间较长,因此从财务预测谨慎性角度考虑,将2016年作为项目营运期的第一年,避免延长财务评价期导致预测收益率偏高

2、影院改造升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通过扩大先进放映技术在新建及现有影院中的应用,提升公司现有影院的设备技术水平,为观众提供全方位独特的观影体验,形成公司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投资计划,公司拟在14个现有旗下影城改建2个IMAX厅、11个4D影厅和11个全景声影厅。考虑到公司新建影院情况,影院升级改造项目及新建影院项目建成后,本公司将拥有共计10块IMAX银幕、46个4D影厅及21个全景声影厅,形成规模化的装备先进放映设备的第三代影院连锁经营网络。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331万元,其中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6,280万元,预计在1年内建设完毕。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影院改建项目效益测算以增量收入为测算依据。IMAX影厅项目收益根据平均票价、观影人次假设预测票房收入,扣除假设不进行改建投资的原有票房收入,以增量部分作为项目的预测收益。4D影厅及全景声影厅的收入增量主要取决于放映相应影片时票房收入的增量,根据过往4D与全景声影片的历史数据进行预测。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6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5年。基于上述假设,影院改造项目效益指标情况如下:

(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自主组建NOC影院管理系统项目

NOC系统即Network Operation Center(网络运营中心),是远程实时影院运营服务和监测设备状况的网络化中心,主要提供影院及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技术服务等功能,以实现对影院的集中化管理、远程监测、故障诊断及修复。

本项目建设NOC系统内置大规模存储,可对数字放映机、播放服务器、银幕及外围设备等进行遥控和监控,同时还可根据需求快速扩张,从而保证为公司下属影院安全、高效运营。系统还将为卫星接入实现影片和广告预告片等的高速传输和监控提供接口,为扩展服务功能提供空间。

公司NOC系统远期建设目标为管理和服务3,000块数字银幕,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具有联接1,000块银幕的能力,并预留2,000块的扩展空间,拟覆盖全国各地区公司自有影院及部分加盟影院的数字放映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提供24小时无间断的监控和服务,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数字影院和电影广告业务,为数字电影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运营和管理保障。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本项目不单独核算投资效益,建成后将为公司自有影院及加盟影院服务,通过提高影院管理效率、降低放映设备维修人员成本、减少放映事故、集中采购耗材等方式节约公司运营成本。

2、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具体建设情况

“上影网”项目是上影股份根据目前电影放映行业商业模式扩展的需要,从公司已有资源与对未来的规划出发,建设一个功能完备、信息丰富、扩展性强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的建设将顺应电影票务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在逐渐扩大的电子售票、电子商务的市场中,帮助公司把握电影网络营销的产业发展先机,为未来在电影产业发展中构筑竞争优势奠定基础。

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整合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资源,为电影的发行放映、宣传营销和电影衍生品销售提供网络增值服务,建设成为长三角第一、国内一流的融合在线订票、本地化社交及文化娱乐资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新模式的O2O电影类电子商务平台。

项目总投资为2,084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本项目将以建设自有影院门户在线售票网站为基础,不断发展加盟影院,最终形成覆盖面广、跨院线的综合在线售票专业营销网站为目标。

项目投资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依赖于公司对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预测以及整个电影放映市场的增长,网络售票服务费依据目前市场的主流收费方式以及分配方式进行测算。本项目所需资金拟全部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6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本项目效益预测情况如下:

(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增长,货币资金需求相应提高。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发行预购与版权买断业务。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扩大版权经营业务规模,拓展发行预购模式,提高并巩固公司专业化电影发行的市场地位。根据2016年的初步计划,公司发行预购与版权买断业务规划的营运资金需求已经达到1亿元。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本部的营运资金规模较小,在满足公司专业化发行业务资金需求的同时,公司拟利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满足公司规模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产业准入政策变动的风险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二)影院投资及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三)影院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约风险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四)优质片源供给不足的风险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六)观众观影需求变化的风险

观众的观影需求一方面与物质基础及消费支出规模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其他文化消费方式的发展情况有关。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包括观影需求在内的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而数字技术以及3D、IMAX等新型影视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给观众带来新的观影感受,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观众的观影需求。

电影消费作为相对经济的文化消费方式,在经济环境处于波动时,具有一定的抗周期特点,但是,在全球经济发展萧条的情况下,观众整体消费支出下降也将一定程度上波及电影消费。另一方面,电视剧、演艺娱乐、动漫等文化娱乐消费方式的发展将一定程度上挤占人们的文化娱乐消费时间及支出,新媒体、3D家庭音响设备等家庭娱乐方式的发展提高了其它观影方式的体验,价格低廉、获取便捷的盗版音像制品亦会影响观众观影需求。因此,若经济持续萧条或者无法持续为观众提供更为良好的影院观影感受,观众观影需求将发生变化,从而对电影票房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七)电影分账比例变化的风险

目前,中国电影产业主要采用票房分账模式进行经济利益的分配。由于影院产生的票房收入是中国电影产业最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影院往往在票房分账中往往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尤其是占据重要商圈的现代化多厅影院更是如此。一般而言,影院及院线业务环节能够获得票房收入的50%以上,专业化的发行公司能够进一步获得一定比例的代理发行收入。因此,本公司经营的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往往能够在整体的电影票房中占据较大的分账比重。

目前,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协调发展,平衡电影制片与发行放映的利益分配水平,国家广电总局建议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在实际经营中,本公司形成发行、院线和影院的垂直一体化产业布局,而院线以及所投资的影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从而有助于取得较为理想的分账比例。但是,如国家产业政策对于电影票房分账比例进一步向制片业务环节倾斜,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八)公共场所安全经营的风险

本公司所经营的影院属于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对于安全经营存在较高的要求,消防等部门也存在着较高的验收及日常检查要求。公司在影院项目的开发及设计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一方面确保物业方具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及指引,另一方面,在影院设计建设及日常运营中注意消防安全的相关措施,确保影院的安全经营。尽管如此,考虑到影院人流密集,若一旦发生消防安全等事故,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九)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化以及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电影档期的运作模式也逐步成熟,成为重要的电影营销策略之一。目前,中国电影产业已经形成了春节档、暑期档、国庆档及贺岁档四大主要档期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辅助档期。

由于主要电影档期集中于夏季及冬季,电影票房收入亦呈现季节性波动的态势。对于本公司而言,在第三季度(暑期档)及第四季度(国庆档及贺岁档)往往能够实现较高的收入,而固定资产折旧、人员薪酬等经营成本的分布则相对均衡,从而导致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相应的波动,一季度、半年度以及三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并不能完全反映全年的经营业绩,从而可能对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产生影响。

(十)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对于电影发行、院线以及影院等各个环节的业务经营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在电影发行环节需要深谙电影市场情况及观众观影需求的优秀发行人员,在院线经营环节需要高效的院线管理团队以及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在影院经营环节需要专业化的影院开发及管理人员。在电影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专业化人才团队的增长与电影发行放映行业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匹配。

本公司长期从事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在人才积累、培养方面具有良好的经营优势,作为知名影视行业国有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一定吸引力,形成了较为全面的多层次专业人才体系,确保公司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的协同发展优势。但是,在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新的影视技术逐步普及以及跨区域经营发展等情况下,公司需要不断增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及激励力度。因此,若公司的专业人才储备及其业务能力不能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相匹配,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制约,使得公司面临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十一)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

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颁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以及《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56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等相关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对电影发行企业向电影放映单位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主管税务部门、广电部门的批复,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影城于报告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本公司及下属联和院线、上海农村数字院线、宁波联和等公司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于报告期内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2、政府补助政策

本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等补贴。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家建立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采取其他优惠措施,支持电影事业的发展,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助的项目包括电影院的改造、放映设施的技术改造以及放映国产电影等。根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资助城市影院改造办法》(电专字[2004]1号)、《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电专字[2004]2号)、《关于对影院安装2K和1.3K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电专字[2009]2号)、《关于〈关于对影院安装2K和1.3K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电专字[2010]76号)、《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补充通知》(电专字[2012]2号)、《关于返还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电专字[2012]3号)以及《对于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补充通知》(电专字[2012]4号)等相关规定,国家对于符合条件的城市影院改造或者新建影院以及放映国产电影等给予包括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或者一次性补贴等在内的补助政策。根据2015年6月23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调整电影专项资金对“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资助城市影院改造”政策的通知》(电专字[2015]1号),对2015年7月1日新建(改造)开始营业的影院,停止执行“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资助城市影院改造办法》的通知”、“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及“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3年度免征的营业税采用未经审计的2013年1-7月管理层报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测算

注2:2013年度免征的增值税采用未经审计的2013年8-12月管理层报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测算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助,且上述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总体较小,但是,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是否能够继续享受上述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前,上影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5.52%的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影集团将持有69.22%的本公司股份,仍将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尽管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制度,但是,公司控股股东仍可能会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资本支出、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因而存在因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而导致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重大合同主要由现有影院房产租赁合同组成,详细参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三)主要房屋建筑物”。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本公司不涉及可能对公司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现时的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九)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00,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www.sfc-sh.com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