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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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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17:00止。2016年7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参会份额共计43,664,383.5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49,964,504.06份的87.3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43,664,383.56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修改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降低管理费率等相关内容,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6年7月27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从该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降低管理费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05号(《关于准予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后的《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16年7月27日起生效,并发布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中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准予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17:00止。2016年7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680,084,188.0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116,392,677.92份的60.9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80,084,188.04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其年管理费率由2.0%降低至1.5%,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6年7月27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三、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合同: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原合同: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为: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为“军工ETF”,交易代码为“512660”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注册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为“证券ETF”,交易代码为“512880”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注册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招商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活动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在招商证券销售的以下基金:

二、优惠费率及约定

自2016年8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招商证券活动公告为准。

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招商证券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招商证券上述活动将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的前端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招商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及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22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安信证券于2016年7月28日起销售本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及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安信证券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3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优惠费率及约定

1、自2016年7月28日起,本基金参与安信证券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活动期限以安信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但折扣后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安信证券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安信证券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公告。

3、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安信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安信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