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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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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6-046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9日,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6年8月1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分别是晏兆祥先生、吕晓明先生、杜金科先生、赵浩义先生、刘进先生、员玉玲女士、郝士锋先生;授权委托2人,董事刘卫星先生、独立董事聂丽洁女士因公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晏兆祥先生、独立董事员玉玲女士对会议通知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6月初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530,252股新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在交通银行西稍门支行、招商银行南大街支行、浦发银行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具体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华通控股收购广通博达40%股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对子公司陕西广通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通博达”)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发展,本公司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通控股”)出资534万元收购西安智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智信”)持有的广通博达40%股权。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收购股权的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通博达基本情况

广通博达成立于2011年8月8日,注册资本1,010万元,经营范围:综合布线、网络机房、信息系统集成、音视频系统、网络监控、网络智能的设计、施工、维护;仪器仪表、数字电视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广通博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西安智信分别持有其60%、40%股权。2015年,广通博达通过机房建设以及机房基础设施设备代理、音视频以及安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0.13万元。截止2015年末,总资产1,552.22万元,净资产879.98万元。

(二)本次收购股权的背景和意义

广通博达成立以来,在机房建设、系统集成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质。按照公司多元化发展布局,广通博达将以网络监控、施工维护为核心产品,将系统集成培育为主营业务,逐步打造成为提供智慧业务解决方案的硬件系统集成商。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广通博达尽快在系统集成业务方面形成突破,本公司决定由子公司华通控股收购广通博达少数股东股权。

(三)本次收购股权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子公司华通控股收购西安智信持有的广通博达40%股权,收购价格以广通博达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按标的股权比例计算,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为534万元。作为广通博达原股东,本公司放弃对此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意由华通控股进行收购。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华通控股合计持有广通博达100%股权。股权收购前后广通博达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权出让方西安智信基本情况:西安智信成立于2007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营销策划;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法律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水暖、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机械销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

股权受让方华通控股基本情况:华通控股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和宝鸡广电分别持有其99%、1%股权。华通控股负责统一规划本公司多元化产业发展,管理多元化业务子公司,发挥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努力打造多元化投融资平台。

(四)本次受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华通控股收购广通博达股权后,将与本公司共同持有广通博达全部股权。股权收购后,公司和华通控股将帮助广通博达梳理业务和市场资源,并协调和调动公司整体资源,推动和支持广通博达进一步发展,将其培养为独具陕西广电网络特色的系统集成运营商,并逐渐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对本公司“互联网+”的有力补充和“由传统有线电视运营商转型为融合媒体运营商”的有力支持。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6-047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本公司及子公司开户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北京银行等

●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类 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期 限:每笔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2016年5月1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计划2016年度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每笔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经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

对此,独立董事已于2016年4月18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公司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关于2015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公告》(临2016-024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029号)。

本年度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赎回2015年度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8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7,31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250万元。

二、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通控股”)、陕西广电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融汇”)开户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北京银行等。

公司及子公司与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华通控股赎回以前年度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7,310万元,持有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都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为前提,没有影响经营资金周转,也没有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6-048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央电视台3、5、6、8频道陕西省独家

版权授权暨“央视专区”正式上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11日,本公司与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以下简称“中广卫星”)在西安召开“央视3、5、6、8频道陕西省独家版权授权暨‘央视专区’节目上线仪式”,双方签署《关于CCTV-3、5、6、8频道版权授权的联合声明》,启动“央视专区”在公司高清互动平台正式上线。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版权授权及联合声明主要情况

(一)版权授权及联合声明主要内容

中广卫星经中央电视台授权独家享有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无线电视、IPTV及网络电视的转播经营权、信号授权管理、收视费收缴和知识产权、节目版权保护等权利。

本公司是中广卫星在陕西省内独家授权通过有线电视转播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的机构。中广卫星至今尚未在陕西省内授权其他通信运营商通过视频网站、OTT TV、IPTV等方式转播经营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陕西省内所有视频网站、OTT TV、IPTV中播出的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均为侵权行为。

(二)授权方情况介绍

中广卫星成立于1996年1月,注册资本2.88亿元,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主要负责中央电视台CCTV3综艺频道、CCTV5体育频道、CCTV6电影频道、CCTV8电视剧频道的落地覆盖、用户发展和收费管理工作以及CCTV9纪录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

二、“央视专区”上线情况

“央视专区”是中央电视台为推进节目以多种形态在全国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内落地,面向融合新媒体推出的点播节目板块。“央视专区”已在公司高清互动平台正式上线,设有体育、电视剧、戏曲、音乐、财经等板块。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与广播电视台一起保护广播电视版权。本次与中广卫星的合作,是共同维护广播电视版权和文化传播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丰富广播电视网络内容和满足百姓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将促进双方的转型升级与产业发展、台网资源的深度融合。

中央电视台拥有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及大型政治、经济活动报道及直播的独家版权,作为全国首批上线地区,陕西用户可以通过公司高清互动平台抢先点播收看央视各类精品节目。央视专区的上线,是公司实施内容板块战略布局,打造“多样化”内容的重要成果,开创了有线运营商和电视台“台网联动”的新合作,有利于提高新媒体内容的覆盖范围和传播效果,提升用户收视体验,对公司进一步发挥内容优势,巩固和发展用户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