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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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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时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中证8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

本基金是行业主题型股票基金,中信农林牧渔一级行业指数收益率,较中证800指数收益率更好的反映了农业产业相关股票市场的总体趋势,对农业产业相关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于此,我公司现拟将自2016年8月12日起将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5)的业绩比较基准由“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变更为“85%×中信农林牧渔一级行业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之“五、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中信农林牧渔一级行业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中信农林牧渔一级行业指数收益率反映沪深A股中农业产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对农业产业相关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80-95%,本基金对中信农林牧渔一级行业指数和中债综合财富指数分别赋予85%和15%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