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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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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6-032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树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鲁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向鲁北集团其及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对外(非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对外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6-033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祥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2016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同意将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6-034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鲁北集团其及子公司

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鲁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度,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预计票据贴现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2016年1月份至今已发生14,307万元。

2、鲁北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票据贴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1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鲁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陈树常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无棣县埕口镇东侧

法定代表人:吕天宝

注册资本:135704.67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乙炔加工、零售(仅限水泥厂分公司经营);复合肥料、编织袋加工、零售;水泥、建材、涂料、工业盐零售;化肥、铝土矿、钛矿、氢氧化铝、4A沸石、钛白粉、氧化铝、偏铝酸钠、聚合氯化铝批发、零售;热力供应;餐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该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0.5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鲁北集团资产总额为923,802.12万元,资产净额为489,651.73万元,营业收入为447,089.69万元,净利润为28,802.1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鲁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服务,贴现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票据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的贴现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确定,不低于提供该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中国商业银行的同期贴现利率。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鲁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并获得贴现服务收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6-035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外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2016年度,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非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预计票据贴现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6年1月份至今已发生636万元。

2、201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对外(非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二、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对外开展供票据贴现服务,贴现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票据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的贴现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确定,不低于提供该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中国商业银行的同期贴现利率。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票据风险控制,严格执行票据台账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票据交接、票据保管、资料审查等业务流程,保证交易安全。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开展票据贴现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并获得贴现服务收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6-03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更清晰的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现状,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十二个无法收回单位的历史遗留应收账款(截止2010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进行核销,核销金额11,744,987.29元。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核销上述应收账款11,744,987.29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将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7 证券简称:鲁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6-037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日

至2016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向鲁北集团其及子公司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

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异

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只有公司于9

月1日下午5点前收到的才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日1上午8点到下午5点。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编:251909

4、联系人:张金增 蔺红波

5、联系电话:0543-6451265

传真:0543-6451265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