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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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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6-05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人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6-05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8日,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审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名单部分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91,5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2,036,48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00,300.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799,699.8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7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储余额为0,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详见公司《关于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34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305,04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9,999,959.64元,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366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2,194,999,959.64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以下银行账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51030003号验资报告,具体收款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9,999,95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83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94,169,959.64元。

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以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并经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11050901040015289,该专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00995800007484449,该专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95522333,该专户用于公司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21230100100196679,该专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前述四个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