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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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
提示性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ST金瑞 公告编号:临2016-093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 年 8月 17日,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的通知,2016年7月14日-8月17日,五矿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957,600股。

截至2016年8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15年9月2日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12,548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一、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情况

1、2015 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首次增持并提出增持计划;上述增持计划于2016年7月5日实施期限届满,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9月3日和201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54号)和《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临2016-077号)。

2、2016年7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6-078号)。

3、2016年7月11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五矿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提出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6-080号)。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1、增持人:五矿股份

2、增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3、增持数量:95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4、增持时间: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7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详细情况

本次增持前,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26,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其中,长沙矿冶院持有公司股份125,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五矿财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五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次增持后,长沙矿冶院持有公司股份125,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五矿财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五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4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584,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7%。

截至2016年8月17日,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12,548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

四、 增持主体的承诺

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 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长沙矿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