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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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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矿业 股票代码:601969

(面向合格投资者)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24,737.1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7,938.63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36%,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4.45%。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三、公司所从事的黑色金属采选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世界经济及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其产品价格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四、国家对黑色金属采选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构成本公司持续经营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环保要求,对公司的业务资格、产品定价、特定税项和资本投资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如果国家相关法律和环保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相应的影响。

五、鉴于石碌铁矿最大的露天采场——北一露天采场预计将于2016年闭坑,公司采矿方式将转变为地下开采为主。转入地下开采后,开采成本较露天开采将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中块矿比例下降,铁精粉比例提高,铁精粉毛利率水平与块矿相比较低。因此,在铁矿石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公司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的变化可能导致铁矿石产品的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六、受铁矿石价格下行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下滑,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5,058.46万元,较上年下降40.58%;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19.14万元,较上年下降97.60%;2016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531.82亿元和净利润-5,844.95万元,较同期分别下降62.5%、211.06%。若铁矿石价格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大幅度下滑并继续亏损的风险。

七、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151.54万元、48,211.39万元、-11,099.55万元和-12,731.38万元,呈现下滑趋势。其原因是受国内铁矿石需求变化及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毛利水平下降所致。若未来铁矿石价格进一步下跌,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将面临一定压力,进而影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

八、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公司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38%、50.47%、31.08%和21.5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2014年以来,铁精粉价格大幅下滑及铁矿石开采成本的持续增加导致了公司毛利率下滑,尽管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控制铁矿石开采成本,但若铁精粉的价格进一步下跌,公司盈利下滑的趋势仍难以改变,进而对公司未来的运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九、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1,037.33万元。2014年11月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5,882.9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57,123.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9,85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将按计划陆续投入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以及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安排,预计未来三年公司将通过矿产资源收购、石碌铁矿深部开采等方式增加资源储量、优化资源配置,预计未来所需投入资金约为10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公司拟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资金及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填补未来流动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未来收购的矿产资源产生的盈利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盈利与预期相差较大,将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所持的债券。

十一、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新世纪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二、在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次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间,如果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www.shxsj.com)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四、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十五、发行人分别于2015年5月21日、2015年6月1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六、如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均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发行人已披露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2016年一季报(未经审计)。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公告类文件中债券全称更名事宜。本次债券发行日期与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日期存在跨年度的情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公告类文件中本次债券名称统一变更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相关申请文件继续合法有效。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3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01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将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03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在获准发行后可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度为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5、债券认购价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10、担保方式:本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具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5、发行对象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5%。

1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1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8月29日,起息日为2016年8月30日。

2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2、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3、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8月30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登记日期:2016年8月25日

发行首日:2016年8月29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0日,共两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平

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

联系人:周建良

联系电话:0898-26607630

传真:0898-26607075

(二)联席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5楼

项目主办人:刘平、张红云

项目组成员:吕雷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项目主办人:蒋杰、张高帆

项目组成员:陈璐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25楼

经办律师:鲍方舟、阙莉娜

联系电话:021-23261919

传真:021-23261922

(五)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经办会计师:谈朝晖、吴江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地址:上海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联系人:吴晓丽、黄蔚飞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610539

(七)收款银行

帐 号:70170122000001742

户 名: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全国大额系统支付号:313290010158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通过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德邦证券93.64%股份,为德邦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股权关系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新世纪评级对本次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新世纪评级出具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级。该评级报告在新世纪评级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观点

新世纪评级给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新世纪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资源储备丰富:海南矿业拥有的石碌铁矿富铁矿石储量大、品位高,铁矿石产品具有高硅、低铝、低磷、呈酸性等特质,这些自然资源禀赋使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2)成本优势:海南矿业目前铁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采矿及地下开采,产品以块矿为主,采选工艺简单,成本优势显著。

(3)资产流动性良好:海南矿业于2014年底成功上市募集较大量资金,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融资渠道较畅通。同时,公司债务规模小,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主业现金回笼能力较强,财务结构稳健,资产流动性良好,现金类资产存量较充裕,能为即期债务提供良好的偿付保障。

3、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近年来钢铁行业景气度下行,铁矿石需求减弱,价格持续低迷,海南矿业2014年以来业绩明显下滑,经营压力加大。

(2)业务单一风险:海南矿业业务单一,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经营风险难以分散。

(3)产品结构变化风险:海南矿业北一露天采场预计于2016年闭坑,公司铁矿石开采方式正由露天采矿逐步转入地下采矿为主,产品结构的变化及生产成本的提高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采矿作业安全风险:铁矿石开采作业环境复杂,海南矿业2015年发生了1起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有待加强。

(5)分红力度较大风险:海南矿业持续进行较大力度的分红,不利于自身资本的积累。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本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本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2个月内出具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本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获得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148,000万元,已使用66,380万元,剩余信用额度81,620万元。

(二)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尚未发行过公司债券,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的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尚未发行过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4,737.10万元,以发行9亿元公司债券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1.19%,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由前身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联合”)成立于2007年8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产投”)以人民币6亿元出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以人民币3亿元出资,海南钢铁公司(后更名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评估后净资产作价人民币6亿元出资。

(下转26版)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联席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