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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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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6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贯彻年度经营计划,创变思维,强化执行,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402,581.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574,786.60元,涨幅33.57%;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04,024.6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98,458.60元,涨幅107.48%。

(2)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4)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以低碳、环保、节能产业为主导方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秉承“人与环境的和谐高于一切”的价值理念,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广纳行业精英的人才战略,不断优化经营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市场布局。自2014 年起,公司开始推动在光伏发电、储能、新能源电动车线上线下运营、电动车充电站的布局与发展,形成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创新、品牌、营销网络、经营管理、成本规模化发展等方面均有较好的积累。

①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逐渐走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环保节能为基础、以高新产业技术为重点、倡导产学研相结合、以开发新产品并最终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之路。公司建立了快速反应的研发组织与操作平台,拥有一支既有效率、又有效果的专业化研发队伍,公司拥有深圳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凭借优秀的科研团队和领先研发平台,公司不断自主创新,先后承担了二十余项国家省市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等;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编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3项国家标准和13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公司已累计获得国家专利百余项。公司先后与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技术合作,并通过与大型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

②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公司品牌的培育和品牌形象的建设。

公司主要产品被国家部委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名牌产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深圳市知名品牌”等荣誉。

③业务结构优势

公司坚持以“低碳、环保、节能”为主线的同心多元化发展战略,不断开拓市场,现已形成了精细化工、室内环境治理业务、生物降解材料、新能源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储能、智能停车等多元化业务结构。

④市场优势

公司构建了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市场服务快速高效。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营销队伍。营销人员绝大部分具有专业背景,拥有丰富的营销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不仅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还能向客户提供快捷专业的技术支持,具备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快速的供货能力。公司按产品销售特性和客户区域建立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营销网络和供货系统。

⑤管理优势

公司注重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建立公司内部网络环境,统一筹划和安排公司的各项业务的衔接,实现了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的有机结合,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反应能力。

⑥成本优势

公司不断发展、更新及挖潜,并以领先的规模优势提高了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时的议价能力,降低了产品综合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公司本期新设1家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捷德丰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②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期购买2家全资子公司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合资设立1家控股子公司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1家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虹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综上,本期合并报表新增5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处置1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973,541.8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197,354.1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5,793,356.47元,2016年半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3,569,544.16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1,446,274,798.94元。

公司拟定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1,162,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16年8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973,541.8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197,354.1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5,793,356.47元,2016年半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3,569,544.16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1,446,274,798.94元。

公司拟定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1,162,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投资的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5日,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1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提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471,162,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 股。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彩虹集团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陈永弟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过半数以上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并一致认为:本次提议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赞成本次提议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具体详见2016年6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二、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的匹配性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973,541.88元,减去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197,354.1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5,793,356.47元,2016年半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3,569,544.16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1,446,274,798.94元。根据上述分配预案,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增强了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了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2016年半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人民币38,496,877.83元,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9,104,024.62元的55.71%。

四、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注: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下属子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71,162,968股增加至1,884,651,872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08年6月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56元,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26,292,774.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6月19日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为61,244,979.91元,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206,717.57 元,本半年度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4,441,395.85元,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27,010,301.63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24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56,339,500股。公司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6,339,468股,每股发行价格9.78元,募集资金总额1,528,999,997.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7,722,339.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21,277,65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0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为0.00元,本半年度转入募集资金1,521,277,657.58元,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162,305.90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422,318.35元,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1,460,017,645.1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截止2016年6月30日,“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安徽省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6月,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君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截止2016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840000010120100233155)已销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本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8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8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对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