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学真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2,206,306.3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卢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9.135元/股,回购数量为2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本议案尚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6、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3元,共计募集资金387,515,1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35,000,000.00元,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3,515,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15,053,1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7,46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002,955.3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93,467.4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5,664,645.2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71,382.80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0,068,737.5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项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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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2015年4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剩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5021029100044632,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25310182600089649,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失效。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10,2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意义在于为公司目前业务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汽车热交换系统管路及相关附件扩产项目”和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对公司员工培训以及对行业技术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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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6,306.33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3元,共计募集资金387,515,1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35,000,000.00元,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3,515,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15,053,1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7,46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详见公司公告:2016-011)。
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公告:2016-026)。
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公司累计投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7,516,568.6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 36,562.64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278,312.32元,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100万元)。该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较预算有大幅降低;
2、近年来,随着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产装备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公司采购了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设备采购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了优化,从而大幅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3、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工程管理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4、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2,206,306.3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腾龙股份本次将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腾龙股份本次使用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议案需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6年4月28日,授予对象144人,授予价格为18.52元/股,实际授予数量251.3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卢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公司在2016年6月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应对卢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9.135元/股,回购数量为2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0.40%,占总股本的0.009%。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万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836.6万股股变更为21834.6万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卢辉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卢辉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2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此议案需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135元/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2016-059。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218,366,000股减至218,346,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对照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各种散热器铝管、蒸发器铝管和空调管组件、汽车热交换系统空调管路总成、汽车热交换系统连接管、汽车热交换系统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咨询服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国内外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各种散热器铝管、蒸发器铝管和空调管组件、汽车热交换系统空调管路总成、汽车热交换系统连接管、汽车热交换系统附件、汽车用传感器、汽车电子水泵、电子真空泵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咨询服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国内外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应的公司需修订章程相关条款,同时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等条款需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36.6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34.6万元。
原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各种散热器铝管、蒸发器铝管和空调管组件、汽车热交换系统空调管路总成、汽车热交换系统连接管、汽车热交换系统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咨询服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国内外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各种散热器铝管、蒸发器铝管和空调管组件、汽车热交换系统空调管路总成、汽车热交换系统连接管、汽车热交换系统附件、汽车用传感器、汽车电子水泵、电子真空泵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咨询服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国内外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
原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83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836.6万股,每股面值一元。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834.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834.6万股,每股面值一元。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此议案需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
至201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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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于2016 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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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4月8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一号本公司2号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义 蒋达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一号本公司2号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9
电话号码:0519-69690275
传真号码:0519-69690996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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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琳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
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年报年度,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卢辉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2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本议案尚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