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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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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8日在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差旅费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投资方案,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投资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8日在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409,464.3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409,464.3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的投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投资方案,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投资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3069 股票简称:海汽集团 编号: 2016-01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40.9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2元,募集资金总额301,7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56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87,436.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485号)。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全部由公司自筹资金安排,作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91.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全部由公司自筹资金安排,作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改为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和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更改后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为4,140.95万元。

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27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140.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关事项。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2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409,464.3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409,464.3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27号);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号”《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2元,募集资金总额301,7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56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87,436.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48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于2016年7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

上述存入募集资金278,750,1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862,663.10元后(其中:律师费3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1,540,000.00元;信息披露费3,650,000.00元;证券登记费316,000.00元;上网发行费及印刷费56,663.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36.90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已使用45,939,242.45元(包括支付发行费用审计费1,39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2,810,857.55元(不含利息)。

三、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二)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审批及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海汽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HQGF 公告编号:2016-01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1日09 点00分

召开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1日

至2016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16 年9月20日(周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1楼公司治理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379357

联系人: 张冬

传真:0898-65343943

邮政编码:570203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