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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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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2016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44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 月30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7、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认购以金额申请,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笔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须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对于T日(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下文同)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msjyfund.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相关事宜。

14、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参见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17、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间增设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20、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002547

(三)基金类型:混合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30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销售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下转30版)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