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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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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针对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的各项利好政策。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云计算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和新兴业态加以扶持。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将云计算设备、云平台系统、云计算软件、云计算服务划分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2014年工信部启动针对云计算的“十三五”规划,将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其对产业发展的辐射作用,打造云计算产业链。国务院于2015年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支持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河北省当地政府也对大力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和培育信息产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和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河北省信息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抢抓“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发展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壮大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增值服务,提升软件产业水平,培育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扶植一批优势信息服务企业,提升信息服务业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就具体优惠政策而言,张北县目前已从项目报批、土地指标、用电价格、资金扶持等各方面入手为进驻项目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

以上的国家政策利好和地方政府扶持将有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升级、产业链条的完善和相关市场的高速发展,为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和支持。

2、市场快速发展,客户需求旺盛

当前,我国IDC、云计算等互联网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前景广阔。根据IDC圈发布的《2014-2015年中国IDC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4年中国IDC市场规模达372.2亿元,同比增速达41.8%;2009年至201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8.6%。预计到2017年,中国IDC市场规模将达到919.1亿元。与此同时,中国云计算产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期,云计算在各行业细分领域的应用正逐步扩大深化,政府机构和企业对其的需求不断增长,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数据中心的潜在客户可分为两大类:互联网类和政企客户类。其中互联网类主要包括:视频、游戏、综合类等互联网企业客户;政企类主要包括:党政军、金融、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客户。随着网络社区、游戏、视频、电子商务等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对服务器托管、数据存储等需求海量增长,需要数据中心提供完善的机房设施、高品质的网络环境和丰富的带宽资源及运维经验,而现有相关资源供不应求;对于政企类客户,其面向信息化的转型升级也带动了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增长,例如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把加快云计算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发展,即电子政务云建设,作为新阶段政府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而政府对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需求也将随之快速增长。

3、张北县的地理优势及产业集群优势

河北省张北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2℃,接近于理想的数据中心气温条件。风力资源丰富,目前风电并网规模227万千瓦,光伏电力开发110万千瓦,年输出风电光伏发电量达50亿度,可为数据中心的机房等建筑设施提供充足的用电配套。张北区位优越,207国道、张化、张沽等六条国省干线和张石高速公路于此聚集辐射,构成了以县城为枢纽、北连南接的交通运输网络。此外,张北距北京约225公里,距天津约310公里,处于京津冀经济圈与晋冀内蒙经济圈的交汇处,且随着京张城际铁路的开工建设,张北也将纳入“北京1小时经济圈”,这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品牌传播都形成了十分有利的地理条件。北京作为全国互联网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互联网公司云集,客户资源丰富,对机柜及带宽需求旺盛,市场规模及发展潜力巨大,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成运营之后,将以其距离和成本上的优势吸引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广大客户,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业绩增长。

张北县同时具有明显的产业集群优势。近年来张北县以建设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打造“中国数坝·张家口张北云计算产业集聚区”,引导国网节能公司、电信运营商和国内外云服务企业的大型云计算中心向张北聚集。2015年,张北县以云计算产业园为龙头,建设了一批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应用平台、重点行业和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把云计算产业基地建成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京津冀主云存储基地、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全国数据灾备中心、河北省主数据中心,全国数据交互重要枢纽。公司在张北县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可享受其产业集群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和企业成本下降带来的益处,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四)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三年。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将给公司带来IDC业务收入、云服务收入和带宽收入等。其中IDC收入以单机架租金收入进行模拟测算,云服务收入按每个机柜容纳12台服务器估算,带宽流量按每机柜0.03G计算。经专业可研机构询价测算,并经本公司分析论证,预计项目达产后可以提供约6,000个数据机柜的服务能力,满负荷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76,320万元,毛利率超过50%,与同行业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9.13%,经济效益良好。

(五)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该项目地块以张北榕泰名义取得,并已办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张国用(2016)第0765号),项目地块使用权面积为133333.00㎡,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22日取得张北县发展改革局颁发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张发改备字[2016]37号)。

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30日取得张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张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张北环书[2016]5号)。

三、偿还银行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2,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森华易腾的并购,在并购审批过程中由于投资者问题公司未能成功实施配套募集资金,公司需以自有资金支付高大鹏和肖健并购现金对价共计36,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仍需支付现金对价12,000.00万元。另外,2016年9月公司需对2015年9月份发行的面值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还本付息,共计42,44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6,987.85万元和83,900.00万元,在支付上述并购现金对价、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还本付息和陆续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后,公司营运资金将较为紧张,制约公司的业务转型与发展。公司短期资金压力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公司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41.09%、45.25%、49.90%和44.02%,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据Wind资讯统计,报告期各期末特种化工行业企业(共42家,未进行剔除)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29.16%、31.34%、29.77%和29.93%,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削弱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制约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按照2016年6月末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模拟测算,本次募资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将提高至689,684.86万元,负债将降低至198,564.98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44.02%降低至28.79%。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15年9月发行了面值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年限1年,年利率6.10%,起息日为2015年9月28日。

注2:2013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7.5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该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到期日为2018年1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月24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4日。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980.54万元、8,135.71万元、8,691.62万元和4,814.78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114.29%、264.48%、363.96%和83.15%,较高的财务费用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32,000.00万元,按目前一年以内短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1,392.00万元,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减少财务风险,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发展需求。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由化工新材料的生产销售拓展至了IDC、云计算等互联网服务行业领域,实现了双主营业务并行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主要为公司建设张北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提供资金支持,为公司拓展互联网服务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壮大公司在行业市场的实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完工,公司将拥有高质量的自建机房等基础设施和运营资产以开展业务,而无需依赖于第三方的租赁服务,避免因租赁机房到期无法续租或出租人变更而导致的客户和业务资源流失的风险,从而可实现业务的自主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结构、抗风险能力和后续债务融资能力将得以优化。同时,本次发行拟实施的募投项目均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市场前景,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设和完工,公司的业务收入水平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将得到增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因此,公司将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三)发行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05,305,831股,榕泰瓷具持有公司19.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兴盛化工,持有公司11.36%的股份,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合计持有本公司30.89%的股份。榕泰瓷具的实际控制人为林素娟,兴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启昭,林素娟与杨启昭为夫妻关系,因此榕泰瓷具与兴盛化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存在共同控制,因此林素娟与杨启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底价8.7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上限189,633,680股,其他单个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进行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林素娟与杨启昭分别控制的榕泰瓷具、兴盛化工将分别持有本公司15.39%、8.95%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24.34%的股份,榕泰瓷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素娟与杨启昭。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在继续保持原有化工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IDC、云计算等互联网业务,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更加合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需经过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效益逐步显现,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大幅增加。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相应增加。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后,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相应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状况均不会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本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公司有息负债总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增加,负债减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第四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等的核准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的最终成功实施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一)IDC等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社会正迈入大数据、云计算时代,随着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的快速普及和互联网企业的迅速发展,用户数据需求量持续上升,政企对于信息化转型升级的诉求也相应深化,带动相关IDC、云计算等行业蓬勃发展。2014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吸引更多企业进入IDC等互联网行业,极具潜力的市场发展前景将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该领域,故IDC等互联网行业未来可能面临竞争加剧的情况,对公司在互联网服务业务的经营管理和运作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二)市场环境不确定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张北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尽管公司在确定该项目之前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调研和论证是基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作出的投资决策,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因素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

(三)技术革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业务为向互联网企业提供IDC 、云计算及其相关服务,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要求核心技术具备快速更新能力。在IDC 、云计算及其增值服务方面,数据集中、海量数据、管理复杂、连续性要求高等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特征,随着各行业数据集中管理需求增加以及业务模式的不断变革,传统数据中心面临诸多挑战,技术创新、业务整合是IDC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不能正确把握互联网市场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不能根据行业特点、技术发展水平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则存在效益不如预期的风险。目前公司所采用的技术来源主要由森华易腾提供,如果未来互联网行业出现重大技术更新,同时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则可能存在技术革新的风险。

(四)产业集群衰退的风险

2015年,张北县以云计算产业园为龙头,建设了一批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应用平台、重点行业和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公司在当地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可享受其产业集群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享受用地、能源、审批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未来国家或地区扶持互联网产业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互联网行业进入衰退期或遭遇经济衰退,都可能削弱产业集群效应,并最终影响项目效益的实现。

(五)化工行业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是当前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生产ML氨基复合材料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及行业需求整体平淡影响,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速度放缓,报告期内化工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18,617.30万元、118,979.54万元、99,393.91万元和49,022.58万元。若未来国内或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或停滞,都将制约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三、经营风险

(一)人才、技术和市场储备的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主要依托森华易腾提供人才、技术和市场支持,在此基础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张北榕泰将依靠张北优越的地理优势以及产业园的政策优势积极开展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技术、人才以及开拓京津优质的互联网客户资源。但是由于公司与森华易腾存在对赌关系,在项目协同的过程中也存在竞争,如果未来项目建设中公司与森华易腾不能积极沟通,协同发展,或者在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和市场开拓中遇到障碍,都可能对项目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进入新业务领域的风险

除森华易腾外,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包括ML氨基复合材料、甲醛、仿瓷制品、苯酐及增塑剂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为IDC、云计算等新业务领域。依托森华易腾的支持,本次募投项目将丰富和扩展上市公司的业务领域,但也使上市公司面临进入新业务的风险。如何发挥公司与森华易腾的协同作用,整合各自业务优势,使募投项目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将成为公司及管理团队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否则将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

(三)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未来公司在该业务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员工人数将会快速地增长,这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源建设等运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措施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资质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业务为向互联网企业提供IDC、云计算及其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从事IDC、云计算等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2012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IDC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进行了细化,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IDC和ISP领域。但是如果未来张北榕泰未能及时取得相关增值电信的资质,则项目建成后张北榕泰可能无法正常开展业务,进而影响项目效益的实现。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强有力地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董事会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稳固的市场基础与完善的实施条件,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如前述因素因不可抗力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无法完全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8,908.30万元、47,557.48万元、48,044.77万元和62,224.00万元,规模较大,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6、2.07、1.68和0.80,总体呈下降趋势,未来公司如果不能加强对存货规模的管理,控制存货周转率,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存货中大部分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下跌,则可能出现存货价值下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837.78万元、49,928.57万元、47,880.75万元和65,153.64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7.52%、23.05%、18.62%和25.54%,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8、2.36、2.03和1.07,总体呈下降趋势。未来应收账款若出现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1月份完成了对森华易腾的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金额为106,404.98万元,如果未来因国家政策变化、IDC行业发展不乐观、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森华易腾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公司与子公司森华易腾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公司与森华易腾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或者国家关于税收优惠法规发生变化,均可能在未来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存在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募投项目所产生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若公司原化工行业不景气情况持续,子公司森华易腾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或其他因素未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或者与公司协同效应的达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造成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可能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权稀释的风险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底价8.7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上限189,633,680股,其他单个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榕泰瓷具持有公司股份将从19.53%下降至15.39%,榕泰瓷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股权稀释的相关风险。

(二)公司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分别持有公司137,717,274股和80,1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217,857,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9%,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额为19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若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用于质押的公司股权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给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活动的可持续性带来潜在的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除公司经营基本面的实际情况之外,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每一年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贯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具体比例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应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五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导致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3年末股本总数601,7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8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6,848,440.00元。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1,73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5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9,326,815.00元。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最新总股本705,305,83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9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6,347,752.48元。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1.73%,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公司未来分红规划

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该规划,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的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2015-201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

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经营状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网站等形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2)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决策机制

(一)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管理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结合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应当提供多种途径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进一步完善,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相关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929.47万元,按照发行价格底价8.75元/股计算,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9,633,680(含本数)。以该上限计算,公司股本规模将由705,305,831股增加至894,939,511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将有大幅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即期内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

假设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165,929.47万元,发行价格为8.75元/股测算,共计发行股票189,633,680股,不考虑发行费用,且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7年3月末完成(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以最终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假设2:2016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2016年上半年该指标的2倍进行预测,为99,942,615.44元,2017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6年全年指标分别增长10%、30%、50%,分别为109,936,876.98元、129,925,400.07元和149,913,923.16元;

假设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4: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假设5:在考虑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2016年期末公司净资产预测数为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38,804,000.90元+2016年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942,615.44元-2016年现金分红6,347,752.48元=2,132,398,863.86元。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和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事项与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注:以上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募投项目所产生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若公司原化工行业不景气情况持续,子公司森华易腾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或其他因素未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或者与公司协同效应的达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造成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可能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综上所述,在以上述事项与假设为前提的情况下,经测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募投项目所产生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若公司原化工行业不景气情况持续,子公司森华易腾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或其他因素未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或者与公司协同效应的达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造成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可能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及行业需求整体平淡影响,公司化工主营业务发展速度放缓,前期通过收购森华易腾,公司由单一化工主营业务拓展至发展前景广阔的IDC、云计算等互联网服务领域。控股子公司森华易腾凭借优质的带宽资源、丰富的运维经验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已为400多家互联网公司提供IDC、云计算等领域的服务,客户包括小米科技、金山云、酷狗音乐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森华易腾已在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的数据中心管理、运营机柜,形成了品牌、客户资源、带宽资源、人才队伍、核心技术等专业优势。

公司此次建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将在子公司森华易腾的后台配套支持下实现顺利运营,深入开拓地区业务市场,有助于公司增强在互联网综合服务领域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的转型发展战略,对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均具有必要性。

(二)偿还银行贷款

1、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森华易腾的并购,在并购审批过程中由于投资者问题公司未能成功实施配套募集资金,公司需以自有资金支付高大鹏和肖健并购现金对价共计36,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仍需支付现金对价12,000.00万元。另外,2016年9月公司需对2015年9月份发行的面值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还本付息,共计42,44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6,987.85万元和83,900.00万元,在支付上述并购现金对价、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还本付息和陆续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后,公司营运资金将较为紧张,制约公司的业务转型与发展。公司短期资金压力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公司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41.09%、45.25%、49.90%和44.02%,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据Wind资讯统计,报告期各期末特种化工行业企业(共42家,未进行剔除)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29.16%、31.34%、29.77%和29.93%,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削弱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制约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按照2016年6月末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模拟测算,本次募资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将提高至689,684.86万元,负债将降低至198,564.98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44.02%降低至28.79%。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15年9月发行了面值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年限1年,年利率6.10%,起息日为2015年9月28日。

注2:2013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7.5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该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到期日为2018年1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月24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4日。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980.54万元、8,135.71万元、8,691.62万元和4,814.78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114.29%、264.48%、363.96%和83.15%,较高的财务费用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32,000.00万元,按目前一年以内短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1,392.00万元,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2016年以前,公司主营业务为ML氨基复合材料、甲醛、仿瓷制品、苯酐及增塑剂等化工材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6年初,公司通过收购森华易腾,由单一主营业务拓展至发展前景广阔的IDC、云计算等互联网服务领域,形成化工行业及IDC行业并行的双主业业务模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65,929.47万元,拟用于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拟使用133,929.47万元用于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32,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有效推动公司进一步夯实化工行业及IDC行业并行的双主业业务模式,促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手高大鹏、肖健业绩承诺期为2016-2018年,目前森华易腾各项经营业务开展顺利,不存在影响业绩实现的不利因素。

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专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张北榕泰实施,张北榕泰在组织结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森华易腾相互独立;该募投项目将部分依托森华易腾提供市场、人才和技术支持,假设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森华易腾提供技术、人员支持,或者未来双方发生业务往来,均将采用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相互利益输送问题;张北榕泰项目建设期为2017-2019年,2020年才部分产生效益,与森华易腾的业绩承诺期完全错开,不存在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而影响森华易腾的经营业绩;截至目前,除并购行为外,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高大鹏、肖健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人才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森华易腾拥有一只高素质和专业的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其中80%的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证书。员工普遍具备丰富的互联网工作经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极强,且对于互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知识的吸收能力较高,能够快速应对互联网市场的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河北省张北县距离仅北京二百多公里,并有高速公路和高铁连接,交通便利,是离京津地区最近的高原地区和有名的避暑胜地,有助于公司吸引京津高校人才。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作中,公司将积极与京津高校开展合作引进人才。

公司将依托森华易腾现有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持以及通过积极与京津高校合作引进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作提供人才储备和保障。

(三)技术储备情况

该项目主要的技术支持和来源主要由森华易腾提供,森华易腾经营IDC业务近11年,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储备及服务经验,多次荣获如“2015-2016年度数据中心优秀运营服务单位”和“2015-2016年度数据中心行业优秀创新企业”等在内的多个行业大奖。目前森华易腾拥有12项软件著作权,包括《森华易腾IDC数据管理中心管理软件V1.0》、《森华易腾云计算管理系统V1.0》、《森华带宽优化系统V1.0》、《森华监控管理软件V1.0》等上述软件著作权均为与数据中心运营、管理,网络资源调配、网络监控密切相关的技术,森华易腾掌握的上述核心技术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服务的基础。

森华易腾自主研发的产品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森华易腾IDC产品采用独创的双层环网技术,实现了IDC业务及传输业务的分离,能够保证客户业务在各种复杂的网络情况下依然顺畅运行。森华云平台采用Openstack技术搭建,云主机服务于2016年3月份通过数据中心联盟可信云认证。森华云主机能够实现秒级创建、秒级计费,各项服务组件及操作均达到秒级响应,数据持久性超过99.9999%。森华云加速服务采用融合架构,通过领先的监控及调度技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CDN服务节点资源,保障服务质量。森华易腾CDN运营管理平台,能够监控及管理行业多家服务商的节点资源,通过高效的资源调度算法,优选链路,提升用户体验。

同时,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张北榕泰也将依靠张北优越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积极与京津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引进人才团队和成熟技术,这也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四)市场储备情况

森华易腾现有客户400余家,以高成长性的互联网企业为主,涵盖了游戏、音乐、视频、电子商务、媒体资讯、云计算、传统企业等,服务企业包括小米、酷狗、金山、一点资讯、苏宁、科大讯飞等在各个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公司。森华易腾作为互联网数据发布综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竭尽所能为客户着想,如成立小米专属运维团队,助力小米业务飞速成长,支持苏宁“818发烧节”再创新高,为一点资讯、酷狗、科大讯飞等建设跨机房专线网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森华易腾持续在IDC及云服务市场精根细作,充分挖掘客户需求,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高价值服务。

此外,北京作为全国互联网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互联网公司云集,客户资源丰富,对机柜及带宽需求旺盛,市场规模及发展潜力巨大。张北优越的地理条件有助于公司吸引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广大客户,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业绩增长。

公司将依托森华易腾庞大的客户群体,并结合张北有利的地理条件进行市场开拓,这都将为本募投项目的市场储备提供保障。

五、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化工业务及IDC业务并行的双主业的业务模式。

化工业务:公司是当前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生产ML氨基复合材料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及行业需求整体平淡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速度放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化工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18,617.30万元、118,979.54万元、99,393.91万元和49,022.58万元。

IDC业务:在该行业内,公司专注于互联网娱乐行业(包括音乐、视频、游戏、电子商务、APP)客户资源的积累,主要为互联网娱乐行业相关客户提供IDC及其增值服务。2016年上半年,公司IDC业务营业收入为11,346.19万元。随着IDC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将相应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以谋求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盈利能力。

(二)公司现有业务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现有业务的主要风险

(1)化工行业市场环境不景气的风险

尽管公司为当前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生产ML氨基复合材料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但是随着近年来宏观经济不景气及行业需求整体平淡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速度放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化工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18,617.30万元、118,979.54万元、99,393.91万元和49,022.58万元。如这种行业不景气情况持续,可能会对公司在该行业的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影响。

(2)IDC等相关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社会正迈入大数据、云计算时代,随着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的快速普及和互联网企业的迅速发展,用户数据需求量持续上升,政企对于信息化转型升级的诉求也相应深化,带动相关IDC、云计算等行业蓬勃发展。极具潜力的市场发展前景将有可能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该领域,故IDC、云计算等行业未来可能面临竞争加剧的情况,对公司在互联网服务业务的经营管理和运作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3)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未来公司在该业务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员工人数将会快速地增长,这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源建设等运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措施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主要改进措施

(1)巩固化工细分行业领先优势,提升研发能力

公司化工行业主营业务为ML氨基复合材料、甲醛、仿瓷制品、苯酐及增塑剂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以ML氨基复合材料生产及销售为主。公司是当前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的龙头企业,主导产品为“榕泰”牌ML氨基复合材料,其产能、产量及市场占有率一直居于国内市场首位。未来,公司将持续专注于该细分领域的研究与开发,通过优化工艺、创新产品,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升研发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在该行业的地位,稳定公司在化工业务的盈利水平。

(2)挖掘IDC行业内核心客户价值,完善业务布局

围绕数据发布的核心价值,公司及子公司将与运营商建立更密切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充各运营商出口流量。在保证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带宽高速增长的同时,提高中国移动、中国铁通、中国教育网的带宽质量,并为海外布局着重增加中国科技网带宽资源质量,为拥有海外业务的用户提供更好的国际出口和服务体验。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在云计算、CDN等方面的战略布局,努力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目标。

(3)加强IDC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降低转型的管理风险

IDC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通过张北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将产生较大的专业人才需求。公司将依托子公司森华易腾在管理经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传带、培训、干中学、考核”等多种方式提升团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一批具有IDC行业经验及运作管理能力的专业团队,从而降低公司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风险。

六、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尽量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机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化工行业及IDC行业并行的双主业的业务模式。一方面在化工行业内,公司将基于ML氨基复合材料等优势产品,加强创新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在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IDC行业内,公司将不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服务能力,使IDC业务逐渐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机制,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确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张北榕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一方面,公司将借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在IDC行业的影响力及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公司负债的减少将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债务融资的空间和能力,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进度,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