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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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4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15:00至2016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7,462,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6,991,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7%。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合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2,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7%。

3、公司董事长黄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51,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12%;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由监事会提名的卜少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

表决结果:同意197,447,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7,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48%;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88%;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丁飞翔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山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2,255,00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服饰”)收到金山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3,146,000元,上述两笔财政扶持资金合计5,401,000元。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财政扶持资金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上述财政扶持资金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