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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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1021号)《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经营业绩、其他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与业绩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首发上市。根据公司半年报,2016年1-6月,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3亿元,同比减少3.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4.21万元,同比大幅下滑81.59%。

1.半年报披露,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对外转让技术和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请补充披露以下事项:(1)结合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宏观政策及其变化,行业整体产能和需求情况,分析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合理性;(2)结合各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单价、成本构成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对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3)结合你公司对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业务性质、涉及的技术和服务属性、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等,分析公司此类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2.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增幅分别为7.02%、5.82%和12.31%。请结合公司收入下滑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费用增长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3.半年报显示,公司票据结算金额较大。报告期末,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达3.78亿元,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1.27亿元,公司期末应付票据1.08亿元,公司当期营业成本为7.23亿元。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支付结算方式、主要供应商情况和成本构成等,分析公司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其他财务信息

4.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2634.26万元,比期初增加了157%。请结合预付款项的性质、对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补充披露公司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5.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076.88万元。其中,押金及保证金2043.91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账龄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性质和对象等,补充披露公司对押金及保证金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23亿元,包括库存商品2.4亿元、在产品1亿元及原材料8158.91万元,公司仅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1万元。请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7.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余额为1.71亿元,石塘矿井工程、洋槐矿区工程等多个工程的完工进度超过95%。其中,多矿区资源二维勘探工程在本期未增加任何投入,也未转入固定资产,其工程进度为95%。请结合公司前述工程的进展情况,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未能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8.半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48亿元。请结合公司现金流及长短期债务的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

9.半年报显示,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流动资产13.71亿元,流动负债为19.73亿元。请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