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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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德精密”、“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15.03元/股。

(2)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016年9月20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22日(T+2日)公告的《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同时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模具制造(C352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76.94倍(截至2016年9月13日)。本次发行价格为15.03元/ 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3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1,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1,820.5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03元/股,发行新股1,6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5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234.4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1,820.52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优德精密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及配售。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优德精密”,股票代码为300549。

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67万股,网上发行1,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无老股转让情形。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5,05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234.4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20.52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6年9月14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jouder.com)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网上申购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6,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16年9月20日(T日,申购日)15:00截止。T日15:00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T+1日,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T+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T+1日收市后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中签结果公告查询;

(3)通过拨打电话400-808-9999查询。

8、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22日(T+2日)公告的《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9、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6年9月14日(T-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jouder.com)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16年9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6.94倍。

业务性质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注:1、因对比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昌红科技最新市盈率偏高、劲胜股份及*ST中发最新市盈率为负,故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其剔除;

2、巨轮智能和天汽模2016年分别进行送转:巨轮智能,每10股,送4股,转增16股,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30日;天汽模,每10股转增10股,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9日,表中最新市盈率根据送转后总股本对应的每股收益计算;

3、本次发行价格15.03元/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由主承销商包销剩余A股股票。

(三)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67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66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00%。

(五)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长江保荐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3元/股。

(六)募集资金

根据15.03元/股的发行价格和 1,667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5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1,820.52万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遇中止发行情况发生,主承销商将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八)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03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市值计算规则参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实施申购办法》。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667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9月20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1,667万股“优德精密”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证券专用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五)申购数量和次数的规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年9月20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6,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14日(含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6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市值和可申购额度的具体要求,见“三、(五)申购数量和次数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9月20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16年9月21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9月21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9月21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9月2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22日(T+2日)公告的《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及主承销商包销情形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十一)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2)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