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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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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本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15)。

(15)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保险保障基金

本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2号)按下列比例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15%缴纳;

●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本公司总资产的1%时,不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在计提保险保障基金时,业务收入及保费收入是指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因此包括了分拆或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保险保障基金在计提时作为费用进入损益。

(17)保险合同分类

保险合同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可能导致本公司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则本公司承担了保险风险。

本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本公司只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本公司只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则不属于保险合同;如本公司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混合合同,则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风险部分,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以整体合同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整个合同不确定为保险合同。

目前,本公司的团体投资连结保险、部分年金保险及部分其他保险归类为非保险合同,其相关会计处理参见(20)。本公司的个人万能保险和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归类为混合保险合同,其相关会计处理参见(21)及(22)。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对于本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以下简称“保单”),本公司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组合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本公司需要对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依次进行判断。

(18)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其中,非寿险保险合同根据险种分成若干个计量单元;寿险保险合同根据保险产品、性别、年龄、保单经过年度等特征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

● 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含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主要包括:

● 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赔付、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

● 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

● 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 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 本公司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确定。

● 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产生首日利得的,不确认该利得,而将首日利得作为剩余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剩余边际的计算剔除了保险合同获取成本,该成本主要包括保险业务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发生首日损失的,对该损失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以保单生效年的假设为基础确定,不随未来假设的调整而变化。对于非寿险合同,本公司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按时间基础将剩余边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寿险合同,本公司以保额或保单数作为保险合同的摊销因子在整个保险期间摊销。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的,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对于久期小于一年的短期保险合同负债,不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以锁定。

本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本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包括短期健康险未到期准备金、短期意外险未到期准备金和长期意外险未到期准备金。

短期健康险未到期准备金和短期意外险未到期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营业税、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他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长期意外险未到期准备金计算方法与本公司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相同。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公司按最高不超过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摊法,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承担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对分红保险账户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采用合理的方法将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确认为相关负债,将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确定。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量假设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等。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这些假设。

负债充足性测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本公司按照保险精算方法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19)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支出是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分配方法及有关精算结果而估算,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红利。

(20)非保险合同

本公司将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 收到的规模保费不确认为保费收入,作为负债在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中列示。非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单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非保险合同的保单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佣金等费用扣除收取的用以补偿相应支出的初始费用后作为交易成本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 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及退保费用等费用,于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21)万能保险

本公司的万能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公司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

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作为非保险合同,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收到的规模保费不确认为保费收入,作为负债在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中列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佣金等费用扣除收取的用以补偿相应支出的初始费用后作为交易成本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万能保险账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采用合理的方法将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确认为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将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2)投资连结保险

本公司的个人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公司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的团体投资连结保险不承担保险风险,作为非保险合同,与上述分拆后的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其他风险部分,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 收到的规模保费不确认为保费收入,作为负债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支付的佣金等费用扣除收取的用以补偿相应支出的初始费用后作为交易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所支付的不超出投资账户价值的给付和退保金,直接调整负债的账面价值,不计入利润表。

● 收取的账户管理费及退保费用等费用,按固定金额或投资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于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

(23)再保险

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分出再保险业务,本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均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业务。

已分出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使本公司免除对保单持有人的责任。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纯益手续费而言,本公司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估计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现金流量,并考虑相关风险边际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本公司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同时,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关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公司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在利润表中也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24)预计负债

除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予以确认。

保险业务收入

保费收入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净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交易成本及溢价或折价等,但不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其他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于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从事高速公路通行所取得的收入,于所提供的服务完成时予以确认。

(26)经营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年以上到期的,如果折现的影响金额重大,则以其现值列示。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部分职工还得到本公司提供的团体寿险,但涉及金额并不重大。除此之外,本公司对职工没有其他重大福利承诺。

(29)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缴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0)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提议的年末现金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前,作为未分配利润中的单独部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核算;于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后,确认为负债。

(31)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和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在应用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分类作出重大判断,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②保险合同的分类、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是否能够区分且是否能够单独计量作出重大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分拆。

同时,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作出重大判断,并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分类。

本公司在考虑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时,对于不同类型保单,分别进行以下判断:

● 对于非年金保单,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至少一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为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本公司支付的金额与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本公司支付的金额的百分比再减去100%;

● 对于年金保单,如果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则确认为保险合同;

● 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非寿险保单,直接将其判定为保险合同。

本公司在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时,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如果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大于1%,则确认为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保单的风险比例为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损失情形下损失金额的现值乘以发生概率,除以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将其判定为再保险合同。

本公司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首先将风险同质的同一产品的所有保单归为一组。然后考虑保单的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从保单组合中选取足够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保单样本进行逐一测试。

保险合同的分拆和分类对本公司的收入确认、负债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

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在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过程中,本公司需要就作为一个计量单元的保险合同组是否具有同质的保险风险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④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认为当公允价值出现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低于成本时,计提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减值准备。对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的认定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进行判断时,本公司需考虑的因素请参见(8)。

⑤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还须对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所需要的假设作出估计,这些计量假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在确定这些假设时,本公司同时根据预期未来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

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包括非寿险、寿险和长期健康险)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本公司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加上税收及流动性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2014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95% - 5.5%(2013年12月31日:3.69% - 5.43%)。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非寿险保险合同,由于溢价对准备金评估结果影响不重大,直接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折现率。

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2014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为4.75% - 5.5%(2013年12月31日:4.75% - 5.5%)。

对于久期小于一年的短期险保险合同负债,不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折现率及投资收益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寿保险行业标准的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相应百分比表示。

发病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退保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按照定价利率水平、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估计值,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公司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费用假设主要分为取得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维持费用假设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

●本公司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个人寿险及银行保险业务包含风险边际的未来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合同约定需分配盈余的85%计算。

●本公司在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3%确定风险边际。

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为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赔付率水平,该假设用于预测未来赔款发展,从而得出最终赔付成本。各计量单元的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的赔付率以本公司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本公司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2.5%确定风险边际,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可参见附注3(2)。

⑥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有序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市场利率、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如本公司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流动性调整等方面所做的估计。

使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输入值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重大差异。

⑦贷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审阅其贷款以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并将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减值准备额时,管理层尤其需就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出估计。该等估计乃以若干因素的假设为基准,与实际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时间和金额以及适用的税率,结合税务筹划策略,以决定可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根据已规划的可行的税务筹划策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约人民币5,303百万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0百万元)。

⑨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判断

在判断本公司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需要管理层基于所有的事实和情况综合判断本公司是否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那么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在判断本公司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取得的薪酬水平和因持有结构化主体其他利益而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33)税项

本公司根据对现时税法的理解,主要缴纳下列税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乃就当年应税保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及投资业务收入等,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乃按营业税的一定比例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及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健康保险产品于上述文件发布之日起免征营业税。

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本公司201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25%)。

3.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本集团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于境外的子公司以英镑、美元或港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3)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支付对价的资产或负债应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转移的该类资产或负债在合并后仍然留存在合并主体中,且仍受购买方控制,则购买方在购买日仍按照其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不在利润表中确认任何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本公司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的说明

2014年度,本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5.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表外业务的说明

(1)或有事项

诉讼

鉴于保险及金融服务的业务性质,本公司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本公司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不计提相关准备。对于上述未决诉讼,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3)表外业务的说明

无。

6. 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说明

2015年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

七、太富祥尔的财务资料

太富祥尔成立于2015年9月,不足一年,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安,为境内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318。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资料请参见上交所官方网站及公司公告。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说明: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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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1、收购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收购人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决定(关于回购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

4、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更的说明;

5、收购人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明文件;

6、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7、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8、博金律所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家化集团。

地址:上海市天潼路133号

联系电话:021-63242288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