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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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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7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于2016年9月13日晚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483号),针对问询函的问题,特作回复如下:

一、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13年11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1月15日任期届满。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1)股东物美控股在现任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尚未届满的情况下提出提前换届选举的原因;(2)如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前的衔接安排。

回复说明:经公司向股东物美控股书面核实,物美控股表示;

(1)鉴于新华百货董事会、监事会将届满,本公司考虑更换相关董事、监事能够确保新华百货的稳定经营发展,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从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中相关职责要求,立即承担起后续必要的工作责任,勤勉尽责履行职务。

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核实并披露,在收到股东物美控股提前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后至将相关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是否与其他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全体股东的提案权、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等股东权利。

回复说明:

(一)董事会核实回复说明

1、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所有股东都可依法、依规行使提案、提名等权利。公司已于2016年9月6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定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会议,股东如有临时提案,提案提出的有效截止日为2016年9月10日,除物美控股外,公司在上述时间内并未收到其他股东提案。

2、股东提出换届选举议案并推荐董、监事候选人,这是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并不知晓在收到提案前的情况。收到提案后即召开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形式、内容等进行合规性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信息披露是公司与全体股东沟通的基本方式,及时信息披露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保证。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股东众多,对于在合规时间内符合提名条件提出提案的股东,董事会能够审核确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其他符合提名条件但未提出提案的股东,董事会则确实无法确认。对特定股东提前提示、透露未经审议事项有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4、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均可依法行使权利表达意见。

(二)监事会核实回复说明

1、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股东都可依法、依规行使提案、提名等权利。公司已于2016年9月6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定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会议,股东如有临时提案,提案提出的有效截止日为2016年9月10日,除物美控股外,公司在上述时间内并未收到其他股东提案。

2、股东提出换届选举议案并推荐董、监事候选人,这是股东的权利,监事会并不知晓在收到提案前的情况。收到提案后即召开监事会对股东提案形式、内容等进行合规性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监事会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信息披露是公司与全体股东沟通的基本方式,及时信息披露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保证。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股东众多,对于在合规时间内符合提名条件提出提案的股东,监事会能够审核确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其他符合提名条件但未提出提案的股东,监事会则确实无法确认。对特定股东提前提示、透露未经审议事项有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4、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均可依法行使权利表达意见。

三、据持有公司32%股份的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反映,其于2016年9月12日向公司提 交了增加其他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1)是否收到了相关股东的提案,若是,请你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除上海宝银外,其他符合条件的股东是否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相关提案;(3)董事会是否拟采取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等方式将上述股东的临时提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利。

回复说明: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10:03分收到上海宝银的提案函件,上海宝银的发函人员王敏在2016年9月13日上午10:03分向公司董秘提示已发出邮件,但提案内容的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公司确认函件收到,并已于当日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除上海宝银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相关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应该合法、合规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合规性提案的提出均有明确规定。对于不合规提案的提出,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将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特定股东提出不合规提案,公司股东大会就因此而延期召开,有违《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通过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规来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因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

同时,公司也深知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对公司及股东影响重大,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做好本次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全力保持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7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通过,推选张新华先生、梁咏梅女士、周志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并与2016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新华先生:38岁,本科,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02年10月历任银川东桥家电公司电器批发部主管、店长;2002年11月至2013年7月历任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事业部营销总监、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百货业态大众事业部总经理、新华百货购物中心店副总经理、百货业态营销中心总经理。

梁咏梅女士:43岁,大专,中共党员。1999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新华百货购物中心店经营二部导购;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新华百货集团行政管理部 行政专员、主管;2012年9月至今历任新华百货现代城店人力行政部主管、新华百货固原店副经理、新华百货购物中心店人力行政部副经理。

周志红女士:46岁,本科,中共党员。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任银川新华百货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批发部业务主管;2004年6月至今历任新百连超财务部结算员、新百连超胜利店店长、新百连超软百采购部部长、新百连超硬百采购部部长、新百连超采购部副总监、新百连超食百采购中心总经理、新百连超采购中心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7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的提议”书面快递函件(EMS单号:1052308820821)。上述股东表示共同提请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召集并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如下提案,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1、《关于股份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提名【谭晓静】、【王敏】、【张舒超】、【邹小丽】、【王明峰】、【王双双】、作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股东大会此次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任董事。

2、《关于股份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提名【欧阳红武】、【丁国萍】、【刘惠】、作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股东大会此次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任董事。

3、《关于股份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提名【叶萌】、【陈蕊丽】、作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议股东大会此次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任监事。

对于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相关提案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向其作出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1、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晓静:女,中国国籍,1988年5月4日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敏:男,中国国籍,1971年12月3日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具备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

张舒超:男,中国国籍,1982年12月16日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邹小丽:女,中国国籍,1971年11月10日出生。现任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明峰:男,中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恒臻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余伯克希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双双:女,1991年11月10日出生。现任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红武:男,中国国籍,1968年12月5日出生,上海牛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总裁;耶鲁大学博士,康奈尔大学MBA,北京大学北大国际访问教授。

丁国萍:女,中国国籍, 1969年 10 月8日出生,上海融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曼俐伽堡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桂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刘惠:女,中国国籍,1985 年 8 月12日出生,毕业于美国纽约理工大学,曾任职于花旗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3、新任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萌: 女,中国国籍,1994年2月2日出生,现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陈蕊丽:女,中国国籍,1993年6月15日出生,现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控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