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睿享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接53版)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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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40067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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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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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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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3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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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3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400-8888-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4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028-86712334
网址:www.tfzq.com
(4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4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5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5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52)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号码: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53)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号码: 010-88067526
(5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号码:0595-22505215
(5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电话:0574-87050397
传真号码:0574-870500242
(56)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 郭杭翔
经办会计师: 郭杭翔,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的设立及其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16】1445号文注册募集。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到期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到期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对应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对应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对应日,第四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对应日,第五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30个月后对应日。如上述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期间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包括到期开放期和期间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直至满足开放期要求。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自2016年10月12日到2016年10月28日,本基金进行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无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限制,但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九)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
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请投资者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2)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销。
(5)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退还投资人。
4、认购金额的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含认购费,下同),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募集期内,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售。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二)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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