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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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6-06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2日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公司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公司将在停牌期满前按深交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