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6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合规性的议案》

(一)参加对象及公司董监高实际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三次修订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359人,资金总额不超过30,265.99万元。

截至2016年9月19日止,共有264位参加对象按时缴款,实际缴款金额为人民币20,900.70万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900.70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金额20,900.70万元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认购金额上限30,265.99万元相差9,365.29万元,主要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了“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的条款,由于预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高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确定的发行价格,因此部分认购对象减少了认购金额。其中,减少认购金额的公司董监高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董监高放弃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的原因主要为个人原因。

公司董监高减少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合计为148.9845万元,占公司董监高意向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1,885.110万元的比例为7.90%。

(二)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的合规性

1、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法律法规

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系公司董监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第二款“(二)自愿参与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上市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公司内部文件及各项有效决议要求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所规定的内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5.99万元(出资金额根据认购数量和认购价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区间和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版)》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三次修订版)》,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以书面核准文件为准),参加对象应当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资金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其认购份额不得更换,其放弃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改由他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最终实际认购金额为准。因此,本次公司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上述规定。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其他事项。因此,本次公司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应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综上,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公司内部文件及各项有效决议要求。

3、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不违反公司董监高作出的承诺

2015年12月25日,参加华海药业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杜军、苏严、祝永华)、高级管理人员(叶存孝、王杰、张红、徐波、张美)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声明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该声明承诺函出具日期间,其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不会减持公司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系放弃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属于减持行为,并不违反其曾作出的承诺。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军、祝永华、苏严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童建新、陈保华、单伟光、王玉民、曾苏、费忠新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6-07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合规性的议案》

(一)参加对象及公司董监高实际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三次修订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359人,资金总额不超过30,265.99万元。

截至2016年9月19日止,共有264位参加对象按时缴款,实际缴款金额为人民币20,900.70万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900.70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金额20,900.70万元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认购金额上限30,265.99万元相差9,365.29万元,主要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了“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的条款,由于预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高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确定的发行价格,因此部分认购对象减少了认购金额。其中,减少认购金额的公司董监高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董监高放弃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的原因主要为个人原因。

公司董监高减少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合计为148.9845万元,占公司董监高意向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1,885.110万元的比例为7.90%。

(二)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的合规性

1、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法律法规

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系公司董监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第二款“(二)自愿参与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上市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公司内部文件及各项有效决议要求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所规定的内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5.99万元(出资金额根据认购数量和认购价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区间和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版)》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三次修订版)》,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以书面核准文件为准),参加对象应当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资金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其认购份额不得更换,其放弃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改由他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最终实际认购金额为准。因此,本次公司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上述规定。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其他事项。因此,本次公司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应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综上,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符合公司内部文件及各项有效决议要求。

3、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不违反公司董监高作出的承诺

2015年12月25日,参加华海药业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杜军、苏严、祝永华)、高级管理人员(叶存孝、王杰、张红、徐波、张美)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声明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该声明承诺函出具日期间,其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不会减持公司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公司部分董监高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减少认购金额系放弃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属于减持行为,并不违反其曾作出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7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16年6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2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补充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7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剂产品福辛普利钠片、

喹那普利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的通知,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福辛普利钠片、喹那普利片的新药简略申请(ANDA,即美国仿制药申请,申请获得美国FDA审评批准意味着申请者可以生产并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已获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辛普利钠片

1、药物名称:福辛普利钠片

2、ANDA号:205670

3、剂型:片剂

4、规格:10mg、20mg、40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福辛普利钠片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福辛普利钠片由美国Bristol -Myers Squibb公司研发 ,最早于1991年3月在美国上市;2002年7月,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就该药品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销售。美国境内,福辛普利钠片的主要仿制药生产厂商有TEVA PHARMACEUTICALS、CAMBER PHARMACEUTICALS INC、SANDOZ INC等;国内生产厂商有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6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销售该药品,2015年公司就该药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6,218.3万元。经查询,2015年该药品全球销售额约0.82亿美元(数据来源于Newport数据库),其中美国市场销售额约0.12亿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人民币1.95亿元(数据来源于PDB数据库)。

二、喹那普利片

1、药物名称:喹那普利片

2、ANDA号:205823

3、剂型:片剂

4、规格:5mg、10mg、20mg、40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喹那普利片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喹那普利片由Pfizer公司研发 ,最早于1989年8月在意大利和英国上市。美国境内,喹那普利片的主要生产厂商有LUPIN PHARMACEUTICALS INC、CAMBER PHARMACEUTICALS INC、AUROBINDO PHARMA USA INC、GREENSTONE LTD.C等;国内生产厂商有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据统计,2015年该药品全球销售额约 1.03 亿美元,其中美国市场销售额约0.22亿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人民币10.94万元(数据来源于PDB数据库)。

药品的研发成本是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定价的重要基础,重要成本数据为企业商业机密。基于海外市场的特点,为更公平地参与海外市场竞争,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对福辛普利钠片、喹那普利片的研发投入数据不予披露。

本次福辛普利钠片、喹那普利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对公司拓展美国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7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获得药物

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相关内容

1、药物名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

2、批件号:2016L07825

3、剂型:片剂

4、规格:75mg

5、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6、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7、申请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2010年12月,公司就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向国家药监局首次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受理;2016年8月,国家药监局同意就该药物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297万元。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适用于有过近期发作的中风,心肌梗死和确诊外周动脉疾病的患者,该药可减少动脉粥硬化性事件的发生(如心肌梗死、中风和血管性死亡)。与阿司匹林联合,用于非ST段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症患者。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由Sanofi-Avetnis公司研发,其最早于1998年6月在美国上市;2001年7月,法国赛诺菲圣德拉堡集团中国分公司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销售该药品。目前,该药品国内生产厂商有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据统计,2015年该药品全球销售额约33.85亿美元(数据来源于Newport数据库),同年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人民币17.34亿元(数据来源于PDB数据库)。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批件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于临床试验结束后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文件,申报生产注册批件。

医药产品的研发,包括临床试验以及从注册申报到产业化生产的周期较长,环节较多,存在着技术、审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产品的竞争形势也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药品注册申请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