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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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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16-07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副董事长马辉先生主持,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执行董事李朝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和程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振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顾美凤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系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16-079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副董事长马辉先生主持,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执行董事李朝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和程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振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顾美凤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系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16-08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三) 1、出席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出席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3、出席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副董事长马辉先生主持,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执行董事李朝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和程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振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顾美凤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计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3、4、7,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3,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3系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均已分别获得出席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9、10、11,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3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