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2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东”)开发兴建的163项目“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于2015年5月15日开业以来,项目一直处于培育成长期,又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高端消费低迷、渠道竞争激烈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收入和利润均不理想。随着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公司拟将新南东20%股权转让给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总公司”)。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若海先生、王蓓蓓女士及叶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增资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同德药业”)变更为:
公司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由蔡同德药业为实施主体,公司先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增资蔡同德药业3000万,其他募集资金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蔡同德药业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 3 年,借款金额以蔡同德药业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上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
本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9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347.0641万元,拟置换金额为13,347.0641万元。
本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本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并领取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10月17日(周一)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3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东”)开发兴建的163项目“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于2015年5月15日开业以来,项目一直处于培育成长期,又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高端消费低迷、渠道竞争激烈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收入和利润均不理想。随着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公司拟将新南东20%股权转让给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总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增资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同德药业”)变更为:
公司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由蔡同德药业为实施主体,公司先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增资蔡同德药业3000万,其他募集资金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蔡同德药业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 3 年,借款金额以蔡同德药业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上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9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347.0641万元,拟置换金额为13,347.0641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并领取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530,401,6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总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东”)2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南东其开发兴建的163项目“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于2015年5月15日开业以来,项目一直处于培育成长期,又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高端消费低迷、渠道竞争激烈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收入和利润均不理想。随着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公司拟将新南东20%股权转让给国资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若海先生、王蓓蓓女士及叶东先生回避表决,所有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向国资总公司转让新南东2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占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
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上海延安东路45号4101室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金:人民币67,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1993年12月1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参与资产投资、控股、资产调剂及参股租赁。国有资产的授权及委托业务,金融投资信息领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8号16楼1601室
法定代表人:孙忠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营业期限:2010年3月23日至2040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主办商场(限百货),企业管理,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世界名品城项目开发,黄金饰品零售、修理业务、以旧换新业务,实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展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660号评估报告,新南东截至2016年5月31日经评估的资产669,646.18万元,负债454,483.27万元,净资产215,162.91万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经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文号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660号),截至2016年5月31日,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名称)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669,646.18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454,483.27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15,162.91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53,040.16万元。
2、关联交易内容
本次交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关联方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
产权交易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新南东20%股权。
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股权的同时,附属于目标股权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530,401,600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亿叁仟零肆拾万壹仟陆佰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530,401,600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亿叁仟零肆拾万壹仟陆佰元整】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目标股权转让所涉的税金及应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如果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是日历日的15日以前(含15日),则目标公司延伸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易完成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如果交易完成日是日历日的15日以后(不含15日),则该延伸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易完成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双方确认:根据以上所确定的审计基准日的审计结果,视为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的审计结果。
甲方向乙方承诺和保证转让目标股权,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及其应获得的全部批准、同意和决议通过。乙方向甲方承诺和保证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已获得其相应获得的全部批准、授权和决议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新南东开发兴建163项目“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目前处于培育成长期,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高端消费低迷、渠道竞争激烈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收入和利润均不理想。公司此次将新南东20%股权转让给国资总公司,将有效控制投资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6 年9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之间发生的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之间发生的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之间发生的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战略目标的转型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新南东开发兴建163项目“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目前处于培育成长期,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高端消费低迷、渠道竞争激烈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收入和利润均不理想。公司此次将新南东20%股权转让给国资总公司,将有效控制投资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参考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660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使用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0 号)核准,新世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076,114万股,发行价格为11.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5,319,983.0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3,670,100.75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 424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新世界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由蔡同德药业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为蔡同德药业变为公司100%全资控股子公司后,公司先以募集资金增资蔡同德药业,而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增资蔡同德药业变更为:
公司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由蔡同德药业为实施主体,公司先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增资蔡同德药业3000万,其他募集资金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蔡同德药业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 3 年,借款金额以蔡同德药业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上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新世界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属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将有利于减少募集资金使用的中间环节、降低成本,便于公司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更好的监督和检查。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2016年9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属于对募投项目实质性变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世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新世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6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347.0641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347.0641万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0 号)核准,新世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076,114万股,发行价格为11.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5,319,983.0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3,670,100.75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 424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及本次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9月28日止,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133,470,641.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鉴证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6)第【446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47.064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347.0641万元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新世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新世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7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0 号)核准,新世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076,114万股,发行价格为11.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5,319,983.0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3,670,100.75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 424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新世界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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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
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4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并领取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因此,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新光影艺苑(宁波路58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7日
至2016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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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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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还需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 9:00-16:00。
5、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6、交通方式:地铁2号线, 公交01、20、44、62、825路至江苏路站下。
7、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场所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 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63588888×3329
传 真:(021)63588888×3721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请予自理;根据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有价票券), 希各周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50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综艺”)的通知:上海综艺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海综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4,524,934股(其中84,524,934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综艺累计质押股份84,524,9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6-051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关于企业品牌扶持资金2,400万元。
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2,400万元补助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助的类型为:企业品牌扶持资金,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年审注册会计师依据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进行细致的审计确认。扶持资金到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