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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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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6年9月1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与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除前述内容调整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972.00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610.88万元。

2、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中所涉及的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972.00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610.88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拟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3、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7,629,955股(含97,629,955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5,896,387股(含95,896,387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与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内容,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编制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6-08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6年9月1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与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二次反馈意见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之一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相关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相关销售资质取得情况及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等进行了补充披露,对募投项目之一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预计时间表进行了补充披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补充披露;同时,公司还根据公司和行业情况,对公司的基本信息和部分行业数据进行了更新。除前述内容调整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对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发行股份上限等进行了调整

1、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

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972.00万元。

现修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610.88万元。

2、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中所涉及的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972.00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现修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610.88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拟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存在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3、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7,629,955股(含97,629,955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现修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5,896,387股(含95,896,387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对募投项目之一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相关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相关销售资质取得情况及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等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160617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相关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相关销售资质取得情况及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等进行了补充披露。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一)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之“5、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和“10、公司相关销售资质取得情况及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

三、对募投项目之一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预计时间表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160617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的预计时间表进行了补充披露。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之“7、本项目的预计时间表”。

四、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160617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补充披露。

详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五、对公司基本信息和部分行业数据进行了更新

公司对预案中的公司经营范围、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公司财务和业务数据、和医药行业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6-08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17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二次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