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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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2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经通讯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维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孙维元先生简历如下:

孙维元,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东风汽车集团变速箱公司助理工程师,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部信贷科副科长、科长、企业发展部副经理,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委员会委员、书记。

孙维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经通讯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提名吴卫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由于工作原因,同意撤销吴卫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会议经通讯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6)。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G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7日

至2016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6年9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12:00。

7、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楼

8、联系人:严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8373152

邮箱:grgf@guangrigf.com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