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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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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6-137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9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池宇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09,735,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8086%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9,531,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76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50,204,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3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2标的资产的作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3标的资产的交割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4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5期间收益和风险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6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关于签订<关于北京今典四道口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华夏今典电影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今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暨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标的公司所涉及ABS专项计划出具承诺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用于支付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交易对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关于增加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68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7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都伟、赵世良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