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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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250万元,持有其65%股权;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750万元,持有其35%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1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79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上浮2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11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环保”)共同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青岛银河首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250万元,持有其65%股权;银河环保以现金出资1,750万元,持有其3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青岛银河首创的基本情况

青岛银河首创注册资本拟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其中:公司持有其65%股权,银河环保持有其35%股权。

公司名称: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出资额: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250万元,持有其65%股权,银河环保出资1,750万元,持有其35%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经营范围:水务行业(包括水源、制水、管网、污水、回用水、自来水、河道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固体、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环保设备生产与销售;环保技术服务与咨询;相关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等。

以上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银河环保的基本情况

银河环保成立于1997年8月18日,是青岛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旗下公司,其中银河集团持有其39.4%股权,青岛华银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6%股权(其中银河集团持有其74%的股权,澳大利亚澳斯奇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26%的股权),法人代表潘漫,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6-19号1-2层。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1,590万元,净资产17,414万元,2015年1月-12月营业收入6,660万元,净利润897万元。

银河环保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再生水、水库、净水厂等业务,对污水、饮用水、水库及配套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管理具有雄厚的实力。自成立以来,银河环保通过在国内水务市场的不断开拓,依托国际先进技术实力和自主研发成果,已成为山东省最大的环保企业,银河环保先后与加拿大、德国、美国等多国水务业实施全方位战略合作,与国内各大科研院所和知名设计院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和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1.公司名称: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及持股比例:甲方以现金出资3,250万元,持有其65%股权,乙方以现金出资1,750万元,持有其35%股权;

4.经营范围:水务行业(包括水源、制水、管网、污水、回用水、自来水、河道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固体、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环保设备生产与销售;环保技术服务与咨询;相关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等;

以上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银河环保共同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借力银河集团在当地的资源优势,并依靠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致力将青岛银河首创打造成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此举有助于公司更好的开拓青岛市及其周边市场,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3,79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首创”)提供委托贷款3,79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上浮20%,委托贷款将用于安阳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安阳首创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晁家村;法定代表人:王振江;注册资本5,1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安阳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34,849.79万元,净资产6,907.48万元;2015年1月—12月营业收入5,202.57万元,净利润1,259.93万元。截止2016年8月31日,安阳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3,661.31万元,净资产5,883.98万元;2016年1月—8月营业总收入2,508.34万元,净利润110.67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阳首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目前安阳首创经营正常,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37,640.66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