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7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市舒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舒侃”)持有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77,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石河子舒侃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0,138,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收到股东石河子舒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石河子市舒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舒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77,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6月29日)至本公告日,石河子舒侃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石河子舒侃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石河子舒侃本次拟减持不超过10,138,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第1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第2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原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实施上述减持行为,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1)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舒侃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拟减持的原因
拟减持的原因为石河子舒侃自身经营需要。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石河子舒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石河子舒侃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