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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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112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0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增加低成本的债务融资总额用于提前归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基础上增加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新增债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410亿元,新增不超过100亿元的债务融资额度专项用于提前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新增债务融资总额对新增债务融资净额无影响。2016年12月31日较2016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88亿元,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17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40亿元。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可分期办理上述债务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含64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年限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及公司需求确定。

3、发行利率:

中期票据的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由公司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6、发行时机选择:

在中期票据发行注册有效期(2年)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需在注册后12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

7、特殊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及选择权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10、交易场所: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

2、发行期限

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存续期内,每3年末公司董事会有权自主决定行使如下权利:(1)公司有权按照面值赎回全部资产支持证券;(2)若不行使赎回权,公司有权调整未来3年的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同时,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投资者有权按照面值向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3、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参与认购

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将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次级部分,次级比例将不超过融资规模的1%。

5、发行方式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可以采取一次性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监管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7、増信方式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可用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物业及其收入作为担保物,如果以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拟发行总额。

8、转让场所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后,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10、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授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针对具体发行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公司法》、《信托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4.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7日(周一)14:5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11月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11月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3日、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1月7日下午13:3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刘春明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三)在投票当日,“金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40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一)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