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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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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1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清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1,522.61万元,减少40.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支付南京海能达大楼项目建设工程款、新增贴片生产线设备采购等引起;

2、报告期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135.26万元,减少51.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到现金引起;

3、报告期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70,739.81万元,增长50.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4、报告期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10,116.42万元,增长131.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产能需求增加,新增贴片生产线设备预付款引起;

5、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57,946.07万元,增长1922.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引起;

6、报告期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7,123.68万元,增长81.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南京海能达大楼项目建设工程款引起;

7、报告期开发支出比期初增加6,549.83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增加引起;

8、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2,571.45万元,增长52.3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为弥补前期亏损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引起;

9、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954.87万元,减少38.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的长期设备款验收结转至固定资产引起;

10、报告期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1,028.65万元,减少56.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引起;

11、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7,925.21万元,减少56.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引起;

12、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14,182.01万元,减少98.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1年内到期的中国进出口银行2年期优惠贷款引起;

13、报告期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596.10万元,增长322.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HMF需在以后期间确认的项目服务费收入增加引起;

14、报告期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189,116.78万元,增长2650.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溢价引起资本公积增加;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3,712.43万元,增长64.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数字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8,484.95万元,增长78.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入增长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831.75万元,增长81.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4、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299.83万元,增长43.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对营销体系的建设投入所致;

5、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987.49万元,增长68.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加大对新一代技术的研发投入所致;

7、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380.15万元,增长402.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引起;

8、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4.71万元,减少81.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6.22万元,增加210.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收购前固定资产损失增加引起;

10、报告期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2,772.00万元,减少111.2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子公司处置房产导致所得税增加,今年无此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5,704.02万元,增长33.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货款增加引起;

2、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6,611.87万元,增长70.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软件退税款增加引起;

3、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368.95万元,减少34.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引起;

4、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1,078.35万元,增长78.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材料货款增加引起;

5、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4,760.42万元,增长64.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的奖金及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薪支出增加引起;

6、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7,292.43万元,增长85.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的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引起;

7、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622.52万元,增长50.24%,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导致日常支出的增加;

8、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2,45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有收到到期理财产品资金,今年无此项目;

9、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5.15万元,减少71.92%,主要原因报告期理财收益减少引起;

10、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77.07万元,减少95.1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处置海能达技术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现金引起,今年无此项目;

11、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9,105.35万元,增长79.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设备采购款增加引起;

12、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9,299.00万元,增长704.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引起;

13、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5,716.73万元,增长8181.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引起;

14、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0,396.08万元,增长82.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引起;

15、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30,451.63万元,增长148.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引起;

16、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587.02万元,增长110.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向股东支付上年度现金红利引起。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6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9、11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金额7,599.55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11号线目前已全部验收并确认收入,7号线和9号线均已完成初验,除少量服务费未确认收入外,其它收入均已确认。

2、2014年4月,全资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中标圣地亚哥地铁6号线及3号线项目通信系统供应及维护 ,项目金额926.1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8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目前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已确认部分收入。

3、2015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全资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以下简称“德国子公司HMF”)在德国收到了来自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预中标通知电子邮件,德国子公司HMF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的Part 1部分。该部分金额约为9,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16亿元),该金额最终将会根据具体细项的增减情况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由于KPN、Motorola和Koning @ Ha&tman组成的联合投标方在法定期限内(预中标结果发出后20天内)向荷兰政府提起了法律诉讼,根据相关规定,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Part2和Part3都将被暂停,在诉讼结果明确之前,暂停宣布最终中标结果。 201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公司德国子公司HMF获悉了诉讼结果,荷兰海牙法庭判决KMK为败诉方。201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公司德国子公司HMF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代表荷兰国家政府签署协议)就“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签署了主协议。2015年9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向德国子公司 Hytera Mobilfunk GmbH 履行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 C2000 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为顺利履行该项目,缓解德国子公司HMF资金压力,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为德国子公司HMF向境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2016年6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德国全资子公司履行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 C2000 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 Part1 部分的进展公告》,该项目Part1部分已顺利通过了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验收,并收到了荷兰安全与司法部汇来的根据合同付款条约规定的第一笔款项 11,683,483.44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85,639,933.62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设计阶段已经完成,开始进入站点调试阶段。

4、2015年7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成功中标亚的斯亚贝巴警察局(Addis Ababa Police Commission)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项目,项目金额为7,227,378.26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809,745.21元)。2015年7月9日,公司与亚的斯亚贝巴警察局就“亚的斯亚贝巴警察局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项目”签署了合同,并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项目已经交付并收到初验报告,除三年的维保服务外,其他服务均已提供完成。

5、2016年9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 HyteraAmerica,INC.成功中标多米尼加共和国首都及其周边城市 Tetra 网络建设及扩容项目,项目金额为多米尼加比索322,585,015.00 元(折合人民币约 44,710,283.08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项目正处于货物交付阶段。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1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10月2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7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曾华、郭義祥、欧阳辉、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王卓、杨立炜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设立子公司时签署和授权签署文件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子公司设立时有以下权限,授权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1)、代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签署设立子公司时所需的所有文件,其中包括子公司账户的设立、管理、操作、关闭子公司银行账户的事宜等。

(2)、必要时可将上述部分或全部权利转授他人。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设立子公司时签署和授权签署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审议批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审议批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授权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审议批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7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 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1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1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6年10月2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7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子公司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有利于保证子公司能够顺利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促进子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向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1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先进制造技术能力和产业配套等资源,寻找更多优质项目,培育创新产业客户,扩大品牌影响,同时借助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积累多年的上下游资源和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能力,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通信”)拟与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广场”)及深圳市联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创荣”)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智能科技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的为准),打造未来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领域孵化平台。深圳市智能科技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海能达通信出资人民币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创投广场出资人民币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联合创荣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0015423K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黄阁路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A401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法人代表:保卫国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公司与以上投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深圳市联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ND169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A401-F4836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6)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公司与以上投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智能科技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黄阁路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最终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5、经验范围:提供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最终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四、出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深圳市智能科技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海能达通信出资人民币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创投广场出资人民币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联合创荣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深圳市智能科技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主要目的是通过孵化器展示平台的设立,展示公司制造基地强大的生产技术能力、产能规模,扩大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为推动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同时,通过孵化平台寻求优质项目,培育创新产业客户,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2、存在的风险

孵化器管理服务行业是一个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相关专业人才希缺,需要加强人才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吸引,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制定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激励政策。另外,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三方共同出资设立,虽然公司持股比例为55%,但未来共同经营和发展该公司需要三方的通力协作和配合,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1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设立子公司时签署和授权签署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设立子公司时签署和授权签署文件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海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设立子公司需要董事会授权签批相关文件,包括子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营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等。为方便各地子公司设立、管理、运营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等的办理,简化相关文件的签署和授权签署的流程,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上述所有文件,具体授权权限如下: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在子公司设立时有以下权限:

1、代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签署设立子公司时所需的所有文件,其中包括子公司账户的设立、管理、操作、关闭子公司银行账户的事宜等。

2、必要时可将上述部分或全部权利转授他人。

上述审批授权权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2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获得低成本优质融资资源,公司本次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6亿元的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4亿元用于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业务,1亿元用于转型升级流动资金贷款业务,1亿元用于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条件如下:

(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由借款人实际控制人陈清州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亿元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业务中1.6亿元贷款由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天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海能达科技厂区1号厂房及4号楼单身宿舍(房地产产权登记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606478号)抵押担保;2.4亿元贷款由100%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海能达科技厂区2号及3号厂房(房地产产权登记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585547号)抵押担保。

2、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额度和品种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3、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额度和品种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以上银行授信的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此前授予的授信额度已不足以满足公司对上述业务的需求。进一步新增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2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90,002,657股,公司总股本由 1,538,411,600 股增加至 1,728,414,257 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537,578,350 元增加至 1,728,414,257 元(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已行权数额为833,250股,该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本次修订已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参见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77)。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2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联通”)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800兆赫无线电集群通信业务、无线电数据传输业务、通信设备、器材销售和维修和电信业务代理。

公司正在以运联通为实施主体,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智慧城市专网及物联网运营项目”,拟在重点城市建设区域性的智慧城市集群专网,并向更多城市推广,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目前,运联通参与竞标的项目数量迅速增加,一些投标项目对投标方的注册资本和资本结构提出了明确的门槛要求;同时,运联通后续向更多城市推广智慧城市专网运营模式时,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对注册资金也有一定要求(详见2009年3月颁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5号令》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为保证运联通能够顺利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促进运联通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对运联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运联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4、注册号:914403007152215282

5、法定代表人:索亮

6、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三楼西侧

7、经营范围:800兆赫无线电集群通信业务;无线电数据传输业务;通信设备、器材销售和维修;电信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按中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

8、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运联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出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公司本次拟对运联通增资人民币9,700万元,增资完成后,运联通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亿元,仍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9,7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补充运联通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信实力,满足部分投标项目和申请资质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利于运联通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增资的投资风险较小,运联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战略布局均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2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审议批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审议批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海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审议批准的决议,该等决议必须经过两地使领馆的双重认证,程序冗长,效率较低。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简化分公司和办事处设立的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特定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具体授权权限如下:

分公司和办事处:本授权所指分公司和办事处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涉及任何注册资本金的投入,不得有购销行为,也不必报税和交税。不符合前述定义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有权审议批准以下事项:

(1)设立及注销分公司、办事处(含中国大陆境内外);

(2)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

(3)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代表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法律规定办事处存续所必须配置的责任或授权代表人员;

(4)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注册地址;

(5)决定及变更具体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含授权工作人员向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接收、签署、修改分公司、办事处设立的相关文件,履行登记分公司、办事处的各种手续。

(6)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章程、制度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分公司、办事处存续所必须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7)对分公司和办事处设立、运营过程中的未决事项进行处理和授权。

上述审批授权权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