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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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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本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56.1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6,500万元,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投入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完成银行承兑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4.66%,主要是公司网购、大客户销售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2.58%,主要是公司代垫了武汉三夫的房屋租金及押金,并且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528.68%,主要是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期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6600万元)。

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5.41%,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微软正版软件,导致无形资产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减少29.36%,主要是公司本期装修费摊销完毕,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下降。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8.50%,主要是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增加,导致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50%,主要是公司于报告期末借入流动资金贷款490万元,导致短期借款大幅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91.05%,主要是公司上年末计提了年终奖金,上述奖金已于本期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93.50%,主要是公司经营具有季节性,本期末计提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明显低于上年末。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93.52%,主要是公司收到的押金和应付装修费等款项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上期减少37.87%,主要是增值税上年存在留抵税额,导致本期实际支付的各项流转税额减少,从而计提的各项附加税额减少。

管理费用同比上期增加39.94%,主要是职工薪酬、办公费及中介服务费等费用上升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上期增加32.63%,主要是公司业务增长,特别是网购业务快速增长导致刷卡手续费及网购平台手续费大幅上升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4.90%,主要是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年同期进行清理三年以上应付未付货款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168.26%,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的货款、付现费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2703.67%,主要是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增加263.05%,主要是公司本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640股,募集资金15,130,547.20元,同时借入流动资金贷款490万元,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事项

2016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的议案》;2016年8月19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对募投计划中的开店数量、规模和城市及选址进行变更,并聘请独立第三方出具《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品牌推广和营销创新方面的优势,将不同功能店铺组合布局,在巩固现有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提高公司各品牌的知名度,为进一步推出新品牌和新产品创造有利的市场基础。在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渠道竞争能力,并通过掌握终端零售的控制权、快速店铺复制等优势,扩展公司的利润空间,提升公司的整体获利能力。在未来3-5年,使公司能够引领国内户外用品的时尚潮流,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多品牌专业户外店领域的领导地位。

2、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6年10月17日,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6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或核准。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恒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16-070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贾丽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贾丽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钟本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钟本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16-071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剑女士、财务总监周春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周春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剑女士、周春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同意聘任贾丽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钟本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贾丽玲,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10月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员、采购专员、采购主管、产品经理、产品总监。截止本公告日贾丽玲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3,4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钟本军,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东海证券项目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志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6月就职本公司任财务经理。截止本公告日钟本军先生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16-072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