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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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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5日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资委的批复,8月19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的评估结果获得湖北省国资委的备案通过。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407 号),要求公司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其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准备回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中国证监会,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公告2016-054、2016-057、2016-058、2016-063、2016-06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楚天高速收购报告书、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文件中作出承诺:

1、将楚天高速作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及相关的桥梁、隧道项目的优质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

2、对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建设、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如果建成后将来与楚天高速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及双方股东权益的方式注入楚天高速。

3、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履行之前对楚天高速所作出的承诺,并竭力支持楚天高速的后续发展。

以上承诺无履行期限,目前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减持情况,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跃文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16-069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肖跃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许红明先生、李德军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宋晓峰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游峰 邹春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6-070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肖跃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董事肖跃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董事刘先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肖跃文、张勇、刘先福、王南军、邓明然、李娟、宁立志,其中肖跃文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邓明然、李娟、宁立志,其中邓明然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娟、宁立志、张勇,其中李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宁立志、邓明然、陈舟宇,其中宁立志为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南军先生(简历附后,下同)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宋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侯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阮一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陈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罗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为充分利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 3 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公告《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人员简历

王南军:1967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1年7月至 2000年11月在原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历任鄂州收费管理所蒲团站副站长,高管局党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主任,小北门收费管理所书记、所长;2000年11月至2009年12月在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6月起任副总经理(其间: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在沙洋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兼任大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在湖北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任书记、董事长;2012年4月起至2016年9月在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运营管理部部长、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宋晓峰: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今在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所收费员、公司运营管理部管理员及副经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汪勇:1968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1991年1月在鄂州市交通局省宜黄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1991年1月至1999年6月在原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1999年6月至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历任综合部干事、副主任;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其间2003年3月至2009年11月借调沪蓉西建设指挥部任综合办公室主任,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借调十房建设指挥部任综合办公室主任;2010年3月起任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楚天支队支队长;2012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往: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纪委委员、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阮一恒:1979 年11月出生,2002年于中国地质大学通信工程本科毕业,2007年于英国伯明翰大学货币、银行和金融硕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香港总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上海分公司)工作,任投资经理助理;2010年2月至2013年3月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第一东方(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益华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2014 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敏: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会计师。1988年12月至1991年1月在湖北省宜黄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材料处任会计;1991年2月至2000年10月在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任计划财务科主管会计,其间1990年至1992年兼任局团委副书记;2000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9月起任计划财务部经理,2010年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罗琳:198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2003年7月至今在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自2015年6月起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6-07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选举杨新宇女士、彭玲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杨新宇女士、彭玲珑女士简历

杨新宇,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6月至1995年12月在湖北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1995年12月至2000年11月在黄黄高速公路指挥部工作;2000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运营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工会主席、总部总支书记。2014年1月23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彭玲珑,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今在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收费员、监控员、收费管理员、综合管理员,现任公司工会干事。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6-072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全体监事推选张晴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张晴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兰国光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6-073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其向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高速”或“公司”)提供资金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需另行订立独立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 过去 12 个月内,楚天高速及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如下:楚天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共计15000万元,期限两年。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同日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交投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谢继明

注册资本: 伍亿元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6月24日

主要股东: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以下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除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外,财务公司与楚天高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1.61亿元,存放同业111.65亿元,发放贷款余额7.48亿元,存放中央银行2.23亿元,吸收存款余额116.45亿元,2015年开业至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6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76.78万元,净利润1104.5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后,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需另行订立独立协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其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公司不得将发行股份及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

(2)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

(3)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4)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其银行存款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按日均额计算,公司无银行贷款的除外)。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楚天高速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公司与财务公司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向公司提供各项网上银行结算服务,如在柜台办理结算业务则按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费用。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遵守: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免费提供各项网上银行结算服务,柜台结算业务则按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楚天高速及财务公司签字盖章且经楚天高速股东大会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生效。

(五)有效期

有效期3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6)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0)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此项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议案同日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兰国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