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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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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查大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生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加3,277.64.00%,主要因本期整体出售江兴建陶厂收取资金及收取股份认购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43.27%,主要因出售江兴建陶厂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所致。

3、存货期末较年初减少79.04%,主要因出售包含存货在内的江兴建陶厂而减少库存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较年初减少42.76%,主要是本期整体出售包含固定资产在内的江兴建陶厂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下降30.28%,因为本期偿还欠款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下降95.83%,主要为预收账款客户发出商品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较年初降低100%,主要因偿还借款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163.61%,主要因收取股份认购金所致。

9、长期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100%,主要因分期付款购买设备所致。

10、专项储备期末较年初增加38.48%,主要因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分别较年初下降48.12%、70.66%,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收入降低,瓷砖销售额减少,故而使得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相应下降。

12、管理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下降59.68%,主要因江兴建陶厂已整体出售其停产资产的部分折旧不再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1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72.96%,主要为各项借款已偿还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8.02%,主要为去年同期计提金额较大的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67.2%,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减少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5935.2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建陶资产收回投资。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8893.3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投资定金,以及上期偿还债务。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1日起停牌。

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6年8月22日,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于8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2016年8月24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于同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91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2016年9月8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于同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上述回复内容及修订后的预案及其摘要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过程中,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此期间,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将发生大幅变动,主要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1)去年同期计提了较大额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日,今年无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迹象。

(2)本期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经营业绩改善。

(3)本期公司因转让建陶资产形成一定收益。

公司名称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查大兵

日期 2016-10-27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ST江泉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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