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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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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清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盛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31.06%,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64.45%,主要系收回远征包装的费用;

3、存货较年初减少39.40%,主要系库存减少所致;

4、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97.93%,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5.21%,主要系收到的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30.50%,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0.11%,主要系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1.32%,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33.67%,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858.22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分配股利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6月1日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与西藏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按照约定光大金联将其持有的28,099,56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转让给天易隆兴。2016年7月14日,完成了转让的过户手续,天易隆兴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099,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成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我公司股份。

2、公司于2016年0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6-032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 原告: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马淑芬

本公司就马淑芬在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事宜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为:1、确认被告至2016年6月15日购买原告流通股5.15%股票之民事行为无效。2、判令被告改正以上无效民事行为,在二级市场抛售所购买并持有的原告股票,所得收益赔偿给原告。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案仍处于法院审理期间。

3、本公司为西藏高原天然水有限公司在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贷款1.5亿元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贷款于2016年7月3日到期,西藏高原天然水有限公司已经将贷款结清,担保已经解除。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1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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