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立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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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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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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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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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立仁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的业务多以美元结算。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管理层一致认为有必要通过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6-9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9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投入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审议程序的说明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的业务多以美元结算。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管理层一致认为有必要通过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规模: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海外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年度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2、业务期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发生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未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实际业务外汇支付需求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宗旨。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且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 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该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情况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