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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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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2016年6月13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申报文件,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1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两次反馈意见,并分别于2016年7月6日、2016年8月2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通过上交所预审核。

2、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2016年6月1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申报文件,并于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两次反馈意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8月2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综合考虑公司在上交所申报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进展、自身各项融资计划的实施进展、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融资成本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慎重研究,并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后,公司及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同时向深交所递交了终止审核的申请材料,主动要求撤回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材料。2016年9月22日,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同意公司终止2016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3、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2016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公司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已于2016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华宝-浦发金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 6,660.0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6,66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 13,320.00万元的资金信托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华宝-浦发金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已签订,前海开源金钰1号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登记,信托计划的一般份额资金已到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宁

日期 2016-10-28

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东方金钰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