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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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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立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二)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董事会授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情况如下:

2016年8月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安心?灵动?7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10月19日。2016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390万元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2号(定向江苏)2013年第372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封闭7天可赎回。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理财均未赎回。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董事会授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情况如下:

(1)、2016年8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999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每7个自然日为一个投资周期,该产品尚未赎回。

(2)、2016年9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健系列人民币3个月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12月29日。

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47,860,962股股份,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61,379,310股股份募集相关配套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3,938,862元变更至1,093,179,134元。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变更

公司监事唐金龙先生、王献荣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董事长黄小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黄善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刘升先生、刘峰先生、韩周安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曾大治先生为公司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选举陈天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戴斌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选举曾大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5、公司财务总监变更

公司财务总监江俊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立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斌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6-08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6-08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增资符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理工雷科、奇维科技进行增资,用于补充理工雷科、奇维科技流动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6-08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00号《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52,548股新股募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共募集配套资金889,999,99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640,995.09元。

以上募集资金情况已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年7月15日出具了苏公W【2016】B11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8,425.90万元,其中:(1)已向刘升等支付购买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35,800万元;(2)已支付发行费用2,625.90万元;(3)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14,800万元;(4)支付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固态存储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5,2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600.9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购买银行理财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利息净收入)。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进行增资,用于补充理工雷科流动资金,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进行增资,用于补充奇维科技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理工雷科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0万元,奇维科技注册资金将增加至17,600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理工雷科、奇维科技增资是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斌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套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频谱测量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主要零部件在外埠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6月30日,理工雷科总资产为467,904,562.90元,净资产为245,887,784.27元,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8,966,753.0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9,754,884.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区C区8号

注册资本:14,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升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机械加工;自动化工程的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

截至2016年6月30日,奇维科技总资产为166,197,055.78元,净资产为94,604,559.26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237,251.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503,287.5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理工雷科、奇维科技各项业务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理工雷科、奇维科技增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改善理工雷科、奇维科技的资金需求,更好的促进新产品的研发力度,进而整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理工雷科、奇维科技增资是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全资子理工雷科、奇维科技增资符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理工雷科、奇维科技进行增资,用于补充理工雷科、奇维科技流动资金。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理工雷科、奇维科技进行增资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6-086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