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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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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光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兰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16年半年报和临时公告中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016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的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予以调整。具体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发布的《盛和资源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的公告》。同日,公司发布了《盛和资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版)》。随后,公司提交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根据《反馈意见》的时间要求,公司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依法依程序对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材料和回复材料进行审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详见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相关说明。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受宏观经济大环境影响,整个稀有稀土产品价格反弹乏力且持续走低,稀土市场下游产业需求疲软亦导致成交量低迷;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因发行公司债的应计利息、重组并购产生的中介费用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为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名称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泽松

日期 2016-10-28

公司代码:600392 公司简称:盛和资源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