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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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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伟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谌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公司董事会为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影响,已制定有关措施并已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2、昌九集团股权转让事项

2016年7月11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与中国农批签署了《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赣州工投将所持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昌九集团85.40%股权转让给中国农批或其指定关联方。2016年10月13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发出的《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农批签署终止昌九集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事项的通知》(赣工投字【2016】94号),“由于中国农批与赣州工投难以就昌九集团股权转让的有关核心事项最终达成共识,经赣州工投和中国农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昌九集团股权转让交易事项。赣州工投与中国农批于今日签署了《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2016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2016-076)。

3、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16年3月12日,公司因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资委讨论涉及公司的重要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6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昌九生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011)。

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2016年5月2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2015年5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2016-029、2016-030)。

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26日17时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价5,434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挂牌期届满,没有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挂牌流标(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2016-068)。

2016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江西昌九昌昱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等闲置资产的议案》,确定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的90%,即4,890.60万元为底价,再次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整体转让上述标的资产,其他挂牌条件不变(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10月10日17:30时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的90%,即4,890.60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再次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挂牌期届满,没有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挂牌流标(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6日、10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2016-074)。

2016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期间,经调整挂牌底价后仍未征集到交易对方,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现状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2016年10月19日,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情况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对投资者在说明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关于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10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2016-078、2016-08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伟彪

日 期 2016-10-27

公司代码:600228 公司简称:昌九生化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