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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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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世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荣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二、利润表项目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对华夏人寿的增资事项,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6-04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0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世潮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 月27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