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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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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晓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运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运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15年度审计报告,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519号,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12月8日本公司临时公告)。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认真做好公司所涉营业收入、关联交易的调查工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承诺在未来两年内解决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由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方式、选择适当时机完成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目前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运站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房产已取得产权证书。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严格按照上述承诺在承诺期限内择机实施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工作。

(2)2015年7月24日至7月27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增持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30,025,528.38元,并承诺,自 2015 年7月27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部分股票。自2015年7月27日至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没有减持本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晓广

日期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