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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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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尚云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百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红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说明:

1、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54.39%,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预付的材料款和工程施工款项较多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55.98%,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缴纳业主的保证金较大所致。

3、存货比期初增加50.02%,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执行与蒙古国政府签订《蒙古国政府与LONGJIAN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LTAI-DARVI 98km道路项目签订的建设—转让特许协议》、《蒙古国政府与LONGJIAN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LTAI-DARVI 165km道路项目签订的建设—转让特许协议》的协议,成本归集于存货中。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2200万元,是由于公司上期支付的购买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

5、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35.01%,主要是公司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解付形成的。

6、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减少64.2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33.64%,是由于本期公司履行完毕了售后租回形成的融资租赁业务。

8、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97.62%,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蒙古项目等施工所需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9、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77.7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未发生新的融资租赁业务,加之提前偿还部分融资租赁款和支付租金所致。

10、递延收益比期初减少89.5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主要以借款形式融资,当期未发生新的融资租赁业务并提前偿还部分融资租赁款以及应付融资租赁款陆续到期所致。

11、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以72,371,700.00元的价格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购买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龙公司”)100%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北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1,294,872.21元(其中:实收资本50,170,000.00元、留存收益21,124,872.21元)。在编制比较期财务报表时,调整期初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0,170,000.00元并于本期转回。

12、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增加46.58%,主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1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69.32%,主要原因系国家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建筑业“营改增”税制改革所致。

14、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9.44%,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职工薪资以及加大经营开发力度而增加的投标费用、办公及差旅费用支出。

15、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3.0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调整职工薪资、劳动保险缴费金额增加等因素影响所致。

16、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74.79%,主要为本期新开工项目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使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17、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71.10%,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2.65%,主要是公司本期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19、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31.1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东北沃野有限公司本期经营亏损所致。

20、其他综合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期246.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8.70万元,主要为公司执行的境外项目由于当地汇率本年贬值使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21、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52万元,主要是由于现金流出的增加幅度大于现金流入的幅度,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现金流出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随着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资金的增加,公司支付的各类保证金增加共同影响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购北龙公司支付收购余款5,037万元及设备采购相比于上年同期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2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增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支出的各类保证金增加以及项目施工所需垫付资金增加,致使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讯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引入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的新股东,同意城投公司以货币132,186.83万元人民币的出资方式对一公司进行增资,其中84,900.00万元人民币记入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0.0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西藏市场投标要求;其余47,286.83万元人民币记入一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和城投公司将分别持有一公司15.10%和84.90%的股份。城投公司将成为一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8月13日,公司已与城投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城投公司将于20年内缴纳全部认缴出资额。本次增资后,一公司各股东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因此,城投公司出资超过我方出资后,城投公司成为一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为参股股东。截止披露日,城投公司已缴纳出资额100万元,占一公司收到的全部实缴出资额0.42%,龙建股份实缴出资15,1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99.58%,一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龙建股份。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84”号公告、2016年8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86”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同意以建工集团2015年12月20日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替代建设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此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102”号公告、2016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106”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尚云龙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1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制度全文。

3、《关于公司向龙江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爱辉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工程施工原材料采购,贷款有效期为二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公司承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4、《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招标第A标段施工,贷款有效期为三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53 公司简称:龙建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