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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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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8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1.2万股已回购注销完成,公司股本由69,668万股变更为68,746.8万股。

3、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68,746.8万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8,746,800.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15:00至2016年8月28日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翥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18,487,3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327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18,412,3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167 %。

(三) 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09 %。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与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1.2万股已回购注销完成,公司股本由69,668万股变更为68,746.8万股(详见公告:2016-071)。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68,746.8万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8,746,800.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18,487,332股;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1,036,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绿新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8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怀本次权益变动后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本期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2年比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本期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5年业绩预计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原90位激励对象的92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股本由69,668万股变更为68,746.8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921.2万股股票,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回购注销前的69,668万股减少到68,746.8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怀持有公司股份34,796,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回购注销前的4.99%上升到回购注销后的5.06%,上升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怀本次权益变动后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