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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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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56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亮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以及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又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6月2日。

现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证券市场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该项调整,董事会相应修改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后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据该项调整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后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 上网公告附件

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57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以及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又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6月2日。

现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证券市场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该项调整,董事会相应修改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后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据该项调整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后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58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数额及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于2016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6月2日。

目前为了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额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修订,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21 亿元,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14亿元,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二、募集资金额及投资项目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额及投资项目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去除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

根据《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去除黄金珠宝全产业链平台中子平台——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的建设,不再开展类金融服务业务。

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为黄金珠宝全产业链平台的附属平台,主要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并非平台的核心建设内容;且该子平台独立于其他的平台建设,因此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黄金珠宝全产业链互联网平台将调整为四个平台和一个中心:设计平台、加工商管理展示平台、线上销售平台(含子平台贵重商品物流平台)、线下销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不包括任何类金融平台。

(二)缩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鉴于黄金珠宝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至38.14亿。

本次调整前后各平台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59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适当调整;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于2016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6月2日。

目前为了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2016年1月19日公告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进行了调整修订,形成《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本次预案对原预案所作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披露外,公司未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修订后的预案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60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14亿元,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2016年4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和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部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0月29日

附件: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发行人”、“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14亿元,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公司已经于2015年7月29日将申报材料上报贵会,并于2015年8月5日取得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年12月31日取得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6年2月15日上报了反馈意见回复;2016年4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审会审核通过;2016 年4月27日,保荐机构完成了封卷工作。公司于2016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6月2日。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和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就上述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说明

公司原计划建设黄金珠宝全产业链互联网平台,其中设计平台、线上销售平台(含子平台贵重商品物流平台)、线下销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一期),采用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总额为48.21亿;加工商管理展示平台、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大数据中心二期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投资总额为32.07亿。

为了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对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一)去除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

根据《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去除黄金珠宝全产业链平台中子平台——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的建设,不再开展类金融服务业务。

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为黄金珠宝全产业链平台的附属平台,主要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并非平台的核心建设内容;且该子平台独立于其他的平台建设,因此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黄金珠宝全产业链互联网平台将调整为四个平台和一个中心:设计平台、加工商管理展示平台、线上销售平台(含子平台贵重商品物流平台)、线下销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不包括任何类金融平台。

(二)缩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鉴于黄金珠宝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至38.14亿。

1、将设计平台、线上销售平台(含子平台贵重商品物流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人工费用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调整将减少募集资金金额11,516.00万元。

2、公司目前每年根据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因此对于线下销售平台中的推广费6亿,公司将根据未来业务规模酌情利用自筹资金投入,不使用募集资金。

3、原方案中大数据中心一期根据整个平台建设规模制定了一个主机房、三个镜像机房的架构,目前随着平台建设规模的调整,公司计划减少大数据中心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额29,218.70万元。未来公司视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利用自筹资金投入50%硬件设备购置和软件设备购置费及平台建设期后四年的机柜租赁费用。

本次调整前后各平台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保荐机构”)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是否符合《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删除“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平台”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类金融平台;募集资金投入的方向主要是软硬件的投入和应用开发投入,其中未涉及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投资方向。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6-061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分行业、分地区营业收入及主要营业网点情况披露如下:

一、 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报告期末,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2016年1-9月营业网点情况

黄金珠宝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旗下拥有“老庙黄金”和“亚一珠宝”两个连锁品牌。在经营方式上,公司采用直营、加盟、经销三种模式拓展连锁网络。截止2015年末,豫园黄金珠宝连锁网点达到1816家,其中214个直营网点,1602家加盟店和经销网点。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经营网点进行了调整。截止2016年9月末,豫园黄金珠宝连锁网点达到1830家,其中214个直营网点,1616家加盟店和经销网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