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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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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47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9人,董事黄兴东先生委托董事长张民生先生、董事高敢先生委托董事邱国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民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9)。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相应调整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1)。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2)。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48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锐先生委托监事姚玉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姚玉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1)。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49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上海黎明

飞浦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转让标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持有的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浦工贸”)100%的股权。

●挂牌价格:根据经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因存在在挂牌期间征集不到意向受让方的风险,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飞浦工贸是黎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于1992年,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13年6月完成公司制改造,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755.48万元。考虑到飞浦工贸的经营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黎明公司拟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飞浦工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之后履行进场交易程序。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经纪会员: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77号朝阳体育中心VIP独栋

法定代表人:徐光

(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此挂牌事宜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的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海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指定的挂牌交易机构,是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是实现资源市场化高效配置、连接各类资本进退的专业化、综合性要素流通平台和重要的资本市场平台。

(三)交易对方

按挂牌后产权交易所最终确定为准,目前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标的企业: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冯凌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5,755.48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燃机,大功率蛇形带无极变速器及材料,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摩托车组装加工,铝型材及不锈钢制品加工并提供检修、安装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区内贸易及代理;区内仓储运输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售;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黎明公司持有飞浦工贸100%的股权。

黎明公司持有的飞浦工贸100%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

飞浦工贸财务数据:飞浦工贸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46,108,783.80元,净资产为44,729,066.27元,2016年1-6月份营业收入2,527,790.54元,利润总额为-1,942,794.74元,净利润为-1,942,794.74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未评估备案);飞浦工贸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44,657,784.18元,净资产为43,686,874.70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3,394,082.88元,利润总额为-2,984,986.31元,净利润为-2,984,986.3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披露事项

1、公司股东主要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杨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3,397,170,4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房屋租赁,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黎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黎明公司资产总计为17,431,866,975.85元,负债合计为12,487,117,345.9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44,749,629.87元。2016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3,699,755,184.03元,利润总额为72,419,418.14元,净利润为32,877,668.14元。

2、飞浦工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行为。

四、挂牌转让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挂牌价格根据经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758430号《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黎明飞浦工贸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飞浦工贸净资产评估值为11,720.18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尚未经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挂牌价格根据最终经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底价为11,720.18万元(以最终评估备案值为准),截至2016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5,755.48万元。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挂牌转让交易涉及人员安置情况,将根据人员情况进行合理安置。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飞浦工贸于2013年6月完成公司制改造,改制评估增值4,000余万元,资产增值导致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致使其改制后连年亏损。鉴于其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利益,黎明公司拟对所持飞浦工贸100%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按照挂牌价格计算,预计转让收益约5,964.70万元。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风险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进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方式,存在在挂牌期间征集不到意向受让方导致无法完成股权转让的风险。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 2016-50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

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名称: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

●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涉及金额:10,975万元。

●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由36个月调整为60个月,自2014年1月起开始实施,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12日作出的证监许可〔2014〕476号《关于核准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空动力”,现已更名为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动力”)获准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8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983.49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7,906.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076.84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二、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一)根据配套融资资金用途安排,由中航动力实施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

截至2016年10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万元。

本次申请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涉及投资额10,975万元,占该项目总筹资额的100%。

(二)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立项批准时间:2013年11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备案以陕发改动员〔2013〕1631号文予以备案,实施主体为中航动力,项目投资总额10,975万元,建设内容为工程数据中心和管理数据中心,新增工艺设备38套。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从2014年1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项目将形成航空发动机全生命周期工程数据(有效的工程过程数据、重要的工程知识数据、必要的工程资源数据)集中共享管理的知识平台,能够提升航空发动机数字化研发能力和中航动力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撑新一代研发技术体系在航空动力成员单位全面运行。

截至2016年10月,该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0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

(三)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

项目最初目标是建成工程数据中心和管理数据中心,对航空发动机全生命周期工程数据(有效的工程数据、重要的工程知识数据、必要的工程资源数据)和管理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支持航空发动机自主研发业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设计和制造技术的研究及发展。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正式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作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行动纲领,对航空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新的智能制造模式下,信息系统之间、信息系统与自动化系统之间要实现深度集成,数据(工程数据和管理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的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涉及的数据管理类型也会扩展到生产数据、计量数据和质量数据等,除了基本的数据共享管理以外,更加注重大数据的分析能力。因此,企业需要对项目原建设内容进行局部优化和完善,在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增加、调整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内容,对产品自主研制过程的产生、传递、存储、管理、应用的模式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并针对航空发动机典型件、形成制造过程和生产线数据模型的技术标准。

按照项目调整后的研究及建设内容,中航动力将突破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智能线建设、生产管控等方面的智能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建立与产品研制现场集成的细分数据库,同时,建立四类典型零件的数字化生产线(生产单元)建设模型,打通中航动力实施智能制造的技术路径。

(四)项目调整后的具体内容

1、建设内容的调整

原备案项目开展工程数据中心和管理数据中心建设。

其中工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面向中航动力未来业务模式,支撑新一代研发技术体系的全面运行。不仅是中航动力总部的数据存储中心和研发技术体系的基础数据共享管理平台,而且是全中航动力主机厂内的数据集中共享管理和所有工程技术人员的协同创新的工作业务平台,涵盖了各主机厂设计、工艺、材料、试验、服务等业务管理,建设内容基于航空发动机产品的研发模式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管理数据中心主要实现各主机厂管理业务数据的有效集成,为企业的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建设内容基于中航动力总部的业务管理流程。

现备案项目考虑了未来智能制造业务模式下对数据采集及管理的需求,优化了建设内容,补充了面向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

工程数据中心调整后的研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航空发动机智能制造共性技术、航空发动机机匣零件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航空发动机中央齿轮机匣壳体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航空发动机叶片液压作动筒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压气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内容包含生产线规划技术、设计制造协同、数字化工艺、虚拟仿真和系统集成等详细研究内容,重点关注产品设计、工艺准备、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系统研发,涉及产品数据、工艺数据、工具数据等工程数据库的构建及集成,能够强化设计制造过程的流程控制,建立厂所之间的协同对接能力,有效实施并行工程,能够实现航空发动机典型件智能生产线虚拟-现实仿真及关键技术验证。后4项为智能制造共性技术研究的典型件技术验证,是对工程数据中心实用性的综合验证,并充实工程数据中心的数据。技术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可以在同类型零件中推广应用。

管理数据中心调整后的研究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数据、生产运行过程管理数据、企业运行管控和商务智能数据,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计划管理、生产现场管理、在制品管理、制造资源管理等,突破综合管控平台系统和多项目管理系统集成技术。

2、建设周期的调整

项目建设周期由36个月调整为60个月,自2014年1月起开始实施,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3、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

2016年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500万元,2017年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600万元,2018年计划使用募资资金1,900万元。

本次调整由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调整后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项目调整后的市场前景和风险不变。

四、调整后项目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情况

项目调整于2016年4月14日获陕西省发改委备案(陕发改国防函[2016]466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中航动力募投项目“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相应调整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51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资的子公司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

●增资金额: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拟使用募集资金3,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2,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黎阳动力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2,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方公司进行增。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2014年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项目用途和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中将有1亿元用于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由于该募投项目由公司总体负责,分项目由各分、子公司具体承接的方式实施,因此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承接情况分解至相关单位。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根据所承担具体项目的资金额度分别向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3,700万元募集资金向黎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黎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44,617.04万元变更为348,317.04万元。

公司拟以2,100万元募集资金向黎阳动力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黎阳动力的注册资本由171,159.84万元变更为173,259.84万元。

公司拟以2,100万元募集资金向南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南方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28,144.68万元变更为230,244.68万元。

增资完成后,一方面可以有效推进工程与管理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提升航空发动机研发和制造水平以及航空发动机数字化研发能力和中航动力信息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分别增加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南方公司三家单位的自有资金总额,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

同时公司发展计划部将按照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的计划要求对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考核;中航动力总部将按规范要求对各分、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促进募投项目目标与成果的实现。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106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三)根据《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黎明公司

企业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注册资本:348,317.0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房屋租赁,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黎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黎明公司资产总计为1,351,343.75万元,负债合计为887,580.5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463,763.17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878,677.37万元,利润总额为64,410.15万元。

(二)黎阳动力

企业名称: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黎阳路1111号

注册资本:173,259.8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航空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航空发动机维修设备制造;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用设备、电子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物质采购、物流、经营;本企业废旧资源和废旧材料的销售;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黎阳动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黎阳动力资产总计为946,715.92万元,负债合计为793,045.0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53,610.91万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77,383.66万元,利润总额为7,189.02万元。

(三)南方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芦淞区董家塅

注册资本:230,244.6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金属、非金属原材料及其制品销售;工业燃气轮机生产、销售;光机电产品设计、制造、维修、销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制造、销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加工;仪表检测;废旧金属购买 、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方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方公司资产总计为868,987.08万元,负债合计为465,240.5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403,746.5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20,255.60万元,利润总额为29,130.34万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未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52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俊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俊良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于二〇一二年六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三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李俊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李俊良先生简历

李俊良:男,1983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理学学士。

2007.07-2008.12 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秘书;

2008.12-2012.02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主管;

2012.02-2012.04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管理处副处长;

2012.04至今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与证券部证券事务处处长。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53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1日起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9)。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3)。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4),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紧张、有序地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设计、预案编制、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主管部门沟通、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等事宜)。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应事先履行规定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军工事项审查事宜尚在与主管部门沟通过程中,尚未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起继续停牌。若公司在继续停牌的截止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及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