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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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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嘉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5.38%,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了还款力度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3.71%,主要是由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料采购款;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44.73%,主要是当年新增按合同约定预付的重大技改工程款;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36.08%,主要是收到攸县能源公司归还的往来款2.77亿元;

5、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122.67%,主要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加大了项目研发,增加了项目开发支出;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55%,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还贷力度,并以低利率贷款置换了高利率贷款,从而节约了财务费用;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33.33%,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以火力发电为主,公司本年火电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1.09%,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2016.4.23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证报和上证报的《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规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1.不迟于3年内将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华银电力。

2.大唐集团拟注入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

(2)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

(3)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履约方式及时间

公司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购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为兑现承诺,公司董事会召开201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九项事关重组资产的议案,启动资产整合工作。2015年6月26日公司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21号),目前重组事项已完成(详见2015年9月30日中证报、上证报《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电力资产尚有:1.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600MW。大唐集团参股49%。2.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1.9 MW。大唐集团控股66.23%。

由于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佳,不能保证持续盈利能力,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很小,且存在股东人数分散难以确权的问题,因此上述两个资产不能满足资产注入的需要。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嘉华

日期 2016-10-29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6-3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6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7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邹嘉华、梁永磐、刘全成、刘光明、刘冬来、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侯国力、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建设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50MW)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建设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三期(50MW)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投资建设城步五团风电场(42MW)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6-33

关于投资建设绥宁宝鼎山风电场

二期(50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一)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可再生能源发展,改善公司电力资产结构,扩大新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44088.66万元建设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5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5年12月18日绥宁县发改局签发《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的批复》(绥发改投[2015]39号)核准项目。

(二)项目投资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属于关联方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绥宁县西北部。本风电场位于绥宁县西北边境,主要地属枫木团苗族侗族乡,西面与怀化会同交接,北面为瓦屋堂乡及联民苗族瑶族乡,东面为武阳镇,风电场主要由银子山脉南端和雷达岩山脉组成。风电场进场道路可以利用绥宁宝鼎山风电一期工程已建的进场道路;风电机组由经35kV线路接入绥宁宝鼎山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主变后送出。根据测风数据,风电场70m高年平均风速为6.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44.9W/m2。工程设计装机容量5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力发电机;设计年上网电量10440万千瓦时,年有效利用小时数2088h;项目计划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第一批风机并网试运行,2018年6月20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项目(5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已招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静态投资43240.92万元,总投资44088.66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配置,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的贷款承诺函。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中技术成熟、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对丰富公司产业结构、缓解环境减排压力、应对新能源配额管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能促进公司新能源板块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新能源仍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主导方向,积极响应政策,是央企的责任;再者,建设城步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项目,能有效改善绥宁县的区域经济,带动相关领域的消费,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的就业,社会效益也非常明显。

五、项目效益分析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50MW)工程静态投资43240.92万元,总投资44088.66万元,单位千瓦总投资为8817.73元/千瓦。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为2088小时,年上网电量10440万千瓦时,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含增值税),经测算项目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11.16 %,投资回收期为9.55年,财务净现值为8928.96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58.37%。

综上所述:从盈利能力看,该项目收益率和资本金收益率均超过行业基准收益率8%,项目盈利能力较好;从偿债能力分析,该项目的偿债能力较好;从财务生存能力分析,项目具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财务生存能力好;从敏感性分析来看,该项目抗风险能力强。综合分析,该项目可行。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项目风险分析

风电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政策和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绥宁宝鼎山风电二期项目经过风险评估、控制后主要剩余风险为1、环保、水保风险;2、单位造价风险;3、安全风险。

(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1、环保、水保及环境影响风险

预控措施:根据工程布置及水土流失特点,本工程采取预防保护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等综合措施起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在工程设计中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根据要求,设置弃土(渣)场,用于堆置无法平衡的弃土(渣),工程利用挡土墙进行拦挡,场地两侧设置截(排)水沟,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理,并撒播草籽绿化。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禁止随意弃土。

其他采取措施:完工后及时对开挖道路边坡、风机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并及时与水保、环保监管部门沟通汇报。

2、单位造价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必须熟悉工程设计图纸,认真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对发现的问题尽早解决,及时办理、收集和整理索赔的依据与相关证据。要熟悉索赔的程序、掌握好索赔方法与技巧,及时进行索赔,办好经济、工期签证。尽量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一是组织该项目执行概算的编制和审批,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4088.66万元以下;二是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招投标、项目设计变更等管理制度,使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在批准的执行概算以内;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努力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

3、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计划: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惩罚,通过大幅度提高违章成本,杜绝施工单位冒险作业的念头;增大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频率,让其时刻牢记注意自身的安全,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选择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理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加强培训、加强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审核等。

综上所述,项目风险不大,均有防控措施,将达到预期的目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6-34

关于投资建设绥宁宝鼎山风电场

三期(50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一)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可再生能源发展,改善公司电力资产结构,扩大新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42670.83万元建设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三期(5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6年5月13日绥宁县发改局签发《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三期项目的批复》(绥发改投[2016]6号)核准项目。

(二)项目投资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属于关联方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绥宁县西北部。本风电场位于绥宁县西北边境,主要地属枫木团苗族侗族乡,西面与怀化会同交接,北面为瓦屋堂乡及联民苗族瑶族乡,东面为武阳镇,风电场位于雷达岩山脉。风电场进场道路可以利用绥宁宝鼎山风电一期工程已建的进场道路;风电机组由经35kV线路接入绥宁宝鼎山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主变后送出。根据测风数据,风电场70m高年平均风速为6.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44.9W/m2。工程设计装机容量5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力发电机;设计年上网电量9520万千瓦时,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904h;项目计划2017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第一批风机并网试运行,2018年12月20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三期风电场项目(5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已招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静态投资41854.28万元,总投资42670.83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配置,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中技术成熟、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对丰富公司产业结构、缓解环境减排压力、应对新能源配额管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能促进公司新能源板块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新能源仍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主导方向,积极响应政策,是央企的责任;再者,建设城步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三期,能有效改善绥宁县的区域经济,带动相关领域的消费,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的就业,社会效益也非常明显。

五、项目效益分析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三期(50MW)工程静态投资41854.28万元,总投资42670.83万元,单位千瓦总投资为8534.16元/千瓦。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为1904小时,年上网电量9520万千瓦时,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60元/千瓦时(含增值税),经测算项目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10.21 %,投资回收期为10.05年,财务净现值为5973.24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54.49%。

综上所述:从盈利能力看,该项目收益率和资本金收益率均超过行业基准收益率8%,项目盈利能力较好;从偿债能力分析,该项目的偿债能力较好;从财务生存能力分析,项目具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财务生存能力好;从敏感性分析来看,该项目抗风险能力强。综合分析,该项目可行。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项目风险分析

风电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政策和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绥宁宝鼎山风电三期项目经过风险评估、控制后主要剩余风险为1、环保、水保风险;2、单位造价风险;3、安全风险。

(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1、环保、水保及环境影响风险

预控措施:根据工程布置及水土流失特点,本工程采取预防保护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等综合措施起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在工程设计中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根据要求,设置弃土(渣)场,用于堆置无法平衡的弃土(渣),工程利用挡土墙进行拦挡,场地两侧设置截(排)水沟,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理,并撒播草籽绿化。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禁止随意弃土。

其他采取措施:完工后及时对开挖道路边坡、风机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并及时与水保、环保监管部门沟通汇报。

2、单位造价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必须熟悉工程设计图纸,认真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对发现的问题尽早解决,及时办理、收集和整理索赔的依据与相关证据。要熟悉索赔的程序、掌握好索赔方法与技巧,及时进行索赔,办好经济、工期签证。尽量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一是组织该项目执行概算的编制和审批,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2670.83万元以下;二是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招投标、项目设计变更等管理制度,使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在批准的执行概算以内;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努力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

3、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计划: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惩罚,通过大幅度提高违章成本,杜绝施工单位冒险作业的念头;增大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频率,让其时刻牢记注意自身的安全,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选择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理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加强培训、加强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审核等。

综上所述,项目风险不大,均有防控措施,将达到预期的目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6-35

关于投资建设城步五团

风电场(42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一)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可再生能源发展,扩大新能源产业,改善公司电力资产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37440.1万元建设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42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2年12月,湖南省发改委签发《关于同意浏阳连云山等十一个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2]1964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13年12月24日,湖南省发改委签发《关于核准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13]1692号)核准项目。

(二)项目投资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属于关联方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场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南山牧场和五团乡。厂址分南北两块区域,北区位于南山牧场、南山风电场一期工程西面的狭长区域,南区位于五团乡、北面紧邻南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风电场进场道路可以利用南山风电场工程已建的进场道路;风电机组由经35kV线路接入南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内的二期工程主变后送出。根据城步气象站1960年~2006年47年长系列风速资料统计,其多年平均风速为2.20m/s,最大年平均风速为2.96m/s,最小年平均风速为1.64m/s。工程设计装机容量42MW,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设计年上网电量8185.8万千瓦时,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949h;项目计划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第一批风机并网试运行,2018年6月21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大唐华银五团风电场项目(49.5MW)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优化报告,并在优化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初步设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该项目总装机调整为42MW,静态投资36754.65万元,总投资37440.1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配置,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的贷款承诺函。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中技术成熟、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对丰富公司产业结构、缓解环境减排压力、应对新能源配额管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能促进公司新能源板块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新能源仍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主导方向,积极响应政策,是央企的责任;再者,建设城步五团风电场,能有效改善城步县的区域经济,带动相关领域的消费,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的就业,社会效益也非常明显。

五、项目效益分析

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42MW)工程静态投资36754.65万元,总投资37440.1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8914.3元/千瓦。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为1949小时,年上网电量8185.8万千瓦时,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含增值税),经测算项目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0.03%,投资回收期为10.17年,财务净现值为4791.43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54.66%。

综上所述:从盈利能力看,该项目收益率和资本金收益率均超过 行业基准收益率8%,项目盈利能力较好;从偿债能力分析,该项目的偿债能力较好;从财务生存能力分析,项目具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财务生存能力好;从敏感性分析来看,该项目抗风险能力强。综合分析,该项目可行。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项目风险分析

风电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政策和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五团项目经过风险评估、控制后主要剩余风险1、环保、水保风险;2、单位造价风险;3、安全风险。

(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1、环保、水保及环境影响风险

预控措施:根据工程布置及水土流失特点,本工程采取预防保护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等综合措施起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在工程设计中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根据要求,设置弃土(渣)场,用于堆置无法平衡的弃土(渣),工程利用挡土墙进行拦挡,场地两侧设置截(排)水沟,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理,并撒播草籽绿化。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禁止随意弃土。

其他采取措施:完工后及时对开挖道路边坡、风机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并及时与水保、环保监管部门沟通汇报。

2、单位造价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必须熟悉工程设计图纸,认真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对发现的问题尽早解决,及时办理、收集和整理索赔的依据与相关证据。要熟悉索赔的程序、掌握好索赔方法与技巧,及时进行索赔,办好经济、工期签证。尽量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一是组织该项目执行概算的编制和审批,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7440.1万元以下;二是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招投标、项目设计变更等管理制度,使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在批准的执行概算以内;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努力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

3、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计划: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惩罚,通过大幅度提高违章成本,杜绝施工单位冒险作业的念头;增大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频率,让其时刻牢记注意自身的安全,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降低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他采取措施:选择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理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加强培训、加强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审核等。

综上所述,项目风险不大,均有防控措施,将达到预期的目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 600744 编号:临 2016-3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16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5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元春、柳立明、梁放、段毛生、吴启良、甘伏泉、吴晓斌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免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梁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聘任焦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候选人简历。

焦峰,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2004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经济师,研究生学历,双硕士学位。

1999.9——2003.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

2007.9——2010.5 中南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

2004.5——2012.8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2012.9——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