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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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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11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永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6年8月3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94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1日。

2016年8月4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27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7日。

2016年8月15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82.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14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2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15日。

2016年8月24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8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2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24日。

2016年9月2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工作,故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12,261.6万转增为49,046.4万股;同时彩虹集团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亦相应转增。

截至本报告期末,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7,40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5%。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16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彩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提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1,162,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1,162,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9月1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申请,经批准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7日。截止2016年9月27日,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总股本增至1,884,651,872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